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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实践体会与建议
2020-12-29 15:33 李勇 

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我参与了市委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第十巡察组对其他县区的常规政治巡察工作。现将开展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实践体会及建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主要做法及体会

1.提高政治巡察工作思想认识是前提。中央提出“巡视是政治巡视、巡察就是政治巡察”,是把政治巡察监督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个有效途径,是严格落实习总书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的重要指示,也就是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就是夯实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目前,政治巡察已成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一个重要方式,打通了干部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大大减少了党内监督的死角和空白,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的落地生根。但是,社会层面的认识,还有一定程度的偏差和误区。为此,我们县区交叉联动巡察组在与被巡察单位的见面会和动员会上,都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巡察监督看成是一种关心爱护干部的措施,当作是一次必须的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配合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坚持做好巡察前准备工作是基础。市委开展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已不是第一次了,在巡察工作中发现被巡察单位接受巡察意识都普遍提高了,应对巡察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巡察组要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越来越难。为此,一要变被动为主动。要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做好做足巡察前期“功课”。在巡察进驻前,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机关、信访、审计等部门单位),及时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巡察工作更有针对性。二要做好谈话工作。筛选确定谈话范围,谈话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方式,但政治巡察谈话不同于纪律审查,更不同于司法调查。在实践中,要把握“纵向拉长、横向延伸”原则,既分“层次”,又有一定数量,防止以偏概全。要抓住谈话重点对象,为获取有关情况提供有效保障;在谈话中要善抓疑点,听懂“话外之音”,不轻易放过任何重要问题线索和关键疑点。

3.坚持政治巡察工作见实效是目标。“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政治巡察工作目标。为此,巡察组要坚持政治巡察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深化政治巡察战略定位;要抓住重点不放松,紧紧盯住党委(党组),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真正把政治标准体现出来、把政治偏差找出来,真正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营造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目标。

4.坚持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是目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政治巡察工作目的。为此,巡察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三个注重”,力求工作效果最大化。即:一要注重多种形式的线索摸排,有的放矢查找问题;二要注重从关键岗位上的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发现问题;三要注重从汇报材料分析、文件资料查阅、谈话了解、财务账目审查中发现问题。

5.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是关键。巡察组要谋定而后动,胸有谋略、动有章法,才会有较大收获。在安排具体巡察工作中,对接访的,巡察组长当日就要掌握或处理,不要积压。对反映问题简单明了或易查的,可以安排外调,直接固定问题线索。对查阅资料的,巡察组长可以事先安排好,时间要放宽。如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看“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情况、看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阅个人学习笔记等。”特别对于查阅账目凭证发现问题的,首先复印下来,固定证据,最后敲定问题线索时就不要再浪费时间回头看了。对个别谈话的,特别是涉及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对每个人正面简要评价和问题、不足或希望等,每天谈完后就要及时梳理,这样谈完了,个别谈话情况报告也就出来了,也为集中精力完成巡察分报告和综合报告挤出了时间。

总体来看,此次县区交叉联动巡察是市委巡察办统筹安排,统一整合县区巡察力量,实现市县巡察“一盘棋”理念的一次提升,是与时俱进增强巡察有效性的一次探索创新,是我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延伸”、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既避免了人情、亲情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巡察效果,也锻炼了巡察干部能吃苦、勇战斗、敢担当的工作作风,进一步锻炼了巡察队伍。同时,更有利于进一步彰显巡察作用,使被巡察单位从思想认识和工作行动上,更加重视巡察工作,达到了进一步提高被巡察单位监督管理水平和效果的工作目的。

二、对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机构干部力量。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打铁首先自身硬”,选优配强机构巡察干部至关重要,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高质量巡察干部队伍,为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巡察组工作人员确定抽调后,要书面通知,并要求在巡察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彻底脱钩,使其在巡察工作中更安心、更专注、更投入。同时要及时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对巡察组人员构成要科学合理,既要有懂纪检监察工作的,又要有懂党建及组织人事工作的;既要有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又要有熟悉财务审计的。建议在组建巡察组时,要有针对性地择优吸收精通被巡察单位业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以老带新工作机制,加强巡察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巡察机构干部能力素质;坚守政治巡察职责定位,强化巡察干部纪律意识,持续有效推动县区政治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完善巡察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巡察工作成效。一是做好巡察前准备工作,坚持有的放矢。在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要广泛收集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了解其工作职责、业务流程,了解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巡察工作方案。同时,在巡察前要充分准备,做到对被巡察单位和被谈话人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广开渠道,积极引导干群配合巡察工作。在以往“看文件、查账目、听汇报、座谈了解”的基础上,注重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明察暗访、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广泛了解单位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对被巡察单位工作的看法,从不同层面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高巡察工作成效。创新是十八大以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主线和灵魂,也是推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的不竭动力。创新要立足基层实际,跳出惯性思维,坚持巡视巡察工作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努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能力。要探索建立巡视与巡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努力构建巡视巡察工作网络格局,实现巡视巡察有效衔接,增强党内政治监督合力。

3.规范政治巡察,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政治巡察要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办事,严格区分政治巡察和执纪审查的界限,把政治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规范起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政治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牢记习总书记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震慑力。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要进一步推动反腐触角向基层延伸,让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坚持从严执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对县区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逐件进行调查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一些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切。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紧盯制度漏洞,查找纠正同类问题;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与业务工作、权力运行、行政审批和执法衔接紧密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住权力运行制度漏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的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每一项巡察整改任务都能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4.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政治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绝不是巡察组的意见,反馈的是分别经过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议审定后的意见,它代表着县区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县区委的权威,被巡察单位必须主动认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政治巡察整改落实和业务工作两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提高的关系,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被巡察单位及系统内部的一次整风肃纪、克服积弊、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一次考验和政治体检。要把政治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关注点、聚焦点放在着眼未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上,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问题,以被巡察单位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强化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是政治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要坚持立行立改。以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为依据,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抓紧改;需要长期坚持的措施,要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巡察办(组)积极配合,加强政治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和报告制度,被巡察单位要按时向县区纪委和巡察办(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四要加快成果转化。要把落实政治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政治巡察整改促进事业发展,以被巡察单位事业发展的具体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五要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巡察整改成效宣传报道和公开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宣传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成效,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六要抓整改促工作。要把政治巡察整改落实与完成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或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汇聚推动实现各项事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正能量,努力向市委和县(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6.发挥巡察作用,切实加强政治巡察成果运用。从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上加大对政治巡察工作支持力度,增强政治巡察密度和强度;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监督与案件查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政治巡察成果运用,坚决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巡察监督的实际成效赢得干群配合支持。同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认真处置办理,既不能影响政治巡察的权威,更不能让巡察流于形式,要对被巡察单位起到震慑作用。对巡察报告不能只做全面综合评价,对存在问题遮遮掩掩,应该针对发现问题给被巡察单位从依法治理、依制度管理的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注意固定证据,注意保密,及时移交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对政治巡察成果坚持“两公开”,要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进行党内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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