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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专题研究情况综述
2012-08-23 16:49  
   2007年岁末,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专题研究成果揭晓,截至12月底,20个单位提交的理论研究成果报告,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谋划出了更为清晰的思路———

   为拓宽工作视野,及时了解各地行政效能监察实践中的新思路、新举措,2007年初,监察部17个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和部分地方监察机关,根据监察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专题研究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课题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方式和手段。

  如何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行政效能监察肩负着规范监督行政权力,督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负责、高效、廉洁履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责任,对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突出的是要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近年来,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和地方监察机关围绕政府职能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在督导、监察、考核等方面狠下工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联系点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落实好这些要求,必须做到要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同时,要注重抓好政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入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各联系点积极建言献策:机关效能监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机关作风建设效能监察体系,要在构建长效机制上求突破,以求得作风的改进和效能的提高。

   如何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效能政府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为适应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开展效能监察、推进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已经成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效能”等一系列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效能监察和推进效能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好三项基本职能:搞好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效能监察和效能建设都是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领域宽广,内容丰富。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立足实践,勇于创新,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工作。

   近年来,各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创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变革政府管理方式、开展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推行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等一系列重大举措,都充分体现了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行政效能监察涉及的内容很多,结合十七大精神,下一步的工作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强对行政权力决策及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完成施政目标、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府机关勤政建设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目前,“抓效能、抓环境就是抓发展”逐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效能监察和效能建设也普遍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如何协助和配合政府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指导,改进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近年来,随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各省(区、市)纷纷建立以“一站式”服务为模式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如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心”的监督、指导,是行政监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首先要从行政体制改革上做文章。部分联系点建议应自上而下成立统一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转变监察方式,推行电子监察,使“中心”成为新型的、公开的、快捷的“电子政务大厅”。

   其次要从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上做文章。要准确把握行政监察机关的自身定位,在参与中做好监督,在监督中做好服务,一方面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正确履行自身职责,替政府把好关,监督检查进驻“中心”各业务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情况,督促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现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同步跟进有关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通过受理投诉,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中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被监督意识,有效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何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拓宽投诉渠道和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群众监督与专门机关监督相结合的有效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是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是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具体实践。

   目前,全国共建有4864个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省级以下政府普遍建立了行政投诉工作机制,有些省份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市、县及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网络。

   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部分联系点提出,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统一规范效能投诉受理机构的工作主体和受理范围。同时建议赋予效能投诉受理机构“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监督权、处理权”和查办案件的职能,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能机构。

   其次要完善受理体系,拓宽投诉渠道。效能投诉受理中心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办、市长热线、便民热线和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室的联系,整合投诉受理资源,实现投诉信息的共享。不断丰富投诉受理形式,在坚持以效能投诉受理中心为平台,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等主渠道的同时,创造条件开辟网上投诉,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统一有序的受理网络,为群众投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原则上应将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列入受理范围。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四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澄清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不满意不放过。

   实践表明,效能投诉网络的设立并有效地开展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效能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切入点。

   如何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严查效能案件

   责任追究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到位,如何落实,直接关系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作用和效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质询、问责等制度”。近年来,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和地方监察机关对建立行政问责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健全责任追究体制,解决了“由谁追究”的问题。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解决了“用什么追究”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手段,解决了“如何追究”的问题。

   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将依据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被严肃追究责任。对尚未构成违纪的问题,一般采取诫勉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去现职等组织处理方式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其他构成违纪的问题,依纪依法对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坚持把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违纪违规案件,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查了一批案件。据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截至2007年7月的数据统计,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各级监察机关共受理有关行政效能投诉269010件,给予政纪处分和建议给予党纪处分13559人,建议给予组织处理32033人。

   各地通过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严明了纪律,规范了行为,提升了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联系点一致认为,为保证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必须进一步健全行政问责制,严肃责任追究。

   如何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和地方监察机关注意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效能的长效保障机制。大部分地区推动和协助行政机关建立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使其依法高效地履行职责。

   部分联系点提出,行政机关在制度设计上要把握“三个突出”:突出制度的系统性和配套性,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创新性和时代性。在制度内容上要向三个方面拓展:主体上由行政机关向公共服务领域的事业单位拓展,内容上由偏重实体性向实体性与程序性有机结合拓展,目的上由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拓展。

   政府及其部门的绩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执政能力,反映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绩效考评制是建立高效政府的重要环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必须要研究制定一套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要求,既规范又便于实际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考评对象上,要将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列入考评范围,并以窗口部门和人员为重点;在考评内容上,重点考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在考评方法上,要注重自我考评、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现场考评相结合。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要采取行政告诫、通报批评、待岗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处理,并应在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各联系点结合实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设计考核评价体系,并努力提高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作了精辟阐述。在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中,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预防功能,直接关系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目标的实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行政效能监察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必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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