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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纪委关于印发3起疫情防控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05-24 10:18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党委(党组),县委各机关及直属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各驻略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我县3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1.郭镇木瓜院小学校长万生超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2022年4月8日,县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检查发现,郭镇木瓜院小学未严格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擅自组织甘肃康县籍75名学生到校复学复课。同时,该校未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及值班工作纪律要求,带班教师脱岗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4月10日,中共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生超党内警告处分。

2.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火车站家属区疫情防控网格长朱丙立、铁路组组长高正军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2022年4月6日,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村民高某从宝鸡眉县途径西安返回石坝社区。按照县疫情防控政策,高某应于4月6日至8日居家健康监测,4月9日起应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落实居家隔离7天。石坝社区火车站家属区疫情防控网格长朱丙立、铁路组组长高正军排查工作不实不细,未掌握高某返略情况,导致其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19日,横现河街道纪委分别给予朱丙立、高正军政务警告处分。

3.略阳县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疫情防控中心户长李少云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2022年1月1日,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村民侯永刚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河南洛阳返回,按照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应落实居家隔离政策。李少云作为该户疫情防控中心户长,自侯永刚1月1日返回至1月20日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未履行中心户长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21日,横现河街道纪委给予李少云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重大政治工作中,存在思想松懈、责任缺失、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端午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愈加频繁,风险和隐患也随之增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折不扣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好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县纪委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严从快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为我县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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