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警示教育>>正文
 
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二期)
2023-04-28 15:02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党委(党组),县委各机关及直属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各驻略单位党组织: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1.略阳县西淮坝镇大沟村党员郝玉华违规举办宴席问题。2019年8月19日,郝玉华在家中举办女儿升学宴席并收受礼金。郝玉华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后虽积极退还礼金,但损坏共产党员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经西淮坝镇党委2019年12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玉华党内警告处分。

2.略阳县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党员赵义明违规举办宴席问题。2022年8月21日,赵义明在略阳县郙阁酒店举办女儿升学宴席,现场设置礼薄收取礼金。赵义明身为中共党员,违规举办女儿升学宴席收取礼金的行为,损坏共产党员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经横现河街道党工委2022年11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义明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表明我县基层党员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违规举办宴席现象较为突出。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基层党员纪律规矩教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盯紧看牢,决不留回旋余地,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严办,坚决破解积习难改、隐形变异的顽瘴痼疾,以节日风气的持续向好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信赖,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