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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三不一慢一乱”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11-10 14:06  

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4起“三不一慢一乱”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县群团单位,各驻略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落实县委“盯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的要求,扎实推动全县“三不一慢一乱”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横现河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干部孟凡艳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2022年10月6日,横现河红英餐馆未按五个“全覆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对私自撕毁车辆封条下车就餐的外省来略风险人员王某等人进行扫码登记、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由于王某等人系新冠病毒携带者,致使疫情在我县范围内传播,疫情发生后给流调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孟凡艳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问题。2022年10月,略阳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孟凡艳政务记过处分。

2.西淮坝镇西淮坝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罗忠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罗忠明在曾担任罗家庄组村民小组长兼村级民政协理员期间,没有及时通知并协助村民温某办理高龄补贴,导致其少领了2年零1个月补贴,造成群众利益受损。2022年7月,西淮坝镇党委给予罗忠明党内警告处分。

3.西淮坝镇梁家河村黑潭沟地灾点监测人方剑工作不落实问题。方剑作为地灾点监测人,在汛期防汛应急值守工作中,未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时限要求,监测人巡查日志未填写,未按要求开展好巡察值守工作,对地灾点群众造成了不安全隐患。2022年9月,略阳县监察委员会派出西淮坝镇监察组给予方剑政务警告处分。

4.仙台坝镇仙台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胜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王胜江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当意识不强,2022年以来,在推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重点工作中执行不力,消极应付,工作进展缓慢,给镇村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仙台坝镇党委给予王胜江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作风庸懒散慢虚粗浮,失职失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对全县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巩固衔接等重要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站位,确保政令畅通,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聚焦“三不一慢一乱”等突出问题,盯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倒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实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以严格监督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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