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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2019-10-11 09:21 张利民 略阳县纪委宣传部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办公电话:4825195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26室

2、组织部

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办公电话:2976795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22室

3、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

办公电话:4828563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13室

4、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风办):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工作,检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廉、党风政风专项监督检查;履行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办公电话:4822351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15室

5、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办公电话:4828628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18室

6、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集中管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办公电话:4825130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129室

7、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办公电话:4825137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429室

8、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办公电话:4825171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429室

9、第三、四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办公电话:2729582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27室、229室

10、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下级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委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办公电话:4834086 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2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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