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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祥君 :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2012-08-23 17:00  

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中共略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何祥君


       党的十七大对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结合我县提出的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略阳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以为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来开展:
       一、紧贴经济建设,为率先突破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跳出就党风廉政抓党风廉政的狭隘思想,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要选准服从服务第一要务的切入点。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着力点,解决好影响率先突破发展的突出问题。在监督服务机制上,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审批监督,促进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政务公开、效能监察、民主评议制度,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处有关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不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要加强对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不断优化政策法制环境;要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权力侵害市场,危害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在干部作风建设上,要加强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整治,加大对“吃、拿、卡、要”不良作风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阻碍发展和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典型事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要完善服从服务第一要务的监督体系。良好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特点,着重抓好对领导干部、重大经济事项和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督。既要完善廉洁从政规范,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等进行清理、规范,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又要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范,重点从加强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资金调拨权等方面的监督入手,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加强监督。要创新体制规范,如对大项目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国有资产重组并购等重大经济事项,要完善制度和规范运作程序,以体制的创新,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三是要做好服从服务第一要务的干部保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并不是办案越多、处理人越多就越见成效,从促进发展这个大局出发来考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牢固树立查处问题是成绩、制止党员干部犯错误、防止错误进一步演化也是成绩的理念,大局意识要强,中心意识要浓,预防为主教育挽救干部的思路要清,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贴近经济建设实际,更好地服务突破发展这一中心工作。
       二、关注社会矛盾,努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我们国家正进入经济、社会、文化高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关键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主要表现在:一是分配不公。由于地域差异、城乡差异、行业垄断等因素,当前社会贫富差别原本就很大,如果再加上一些领域的补偿不对等,更会使一些“弱势群体”雪上加霜。比如在城建、企业用地补偿和国企改革中,如果执行政策不到位或不结合当地实际,极易使部分农民、工人失地、下岗,生活出现困难。在一些地方还有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等惠民政策,如果不严把政策,也容易造成分配不公。而这些利益失衡都极易导致心理失衡,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二是执法不公。无论司法还是行政执法,都直接体现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三是行业不正之风。比如教育、医疗、社保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乱收费等现象屡禁不止,给群众的经济和心理带来很大负担,因子女上学、就医而致贫、返贫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等等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在过去存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也很难彻底消除。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要敢于面对、善于研究这些问题,善于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察、行业纠风和群众信访等工作,尤其要及时查处和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压邪气、树正气,还群众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中找准位置,做出贡献。
       三、坚持党要管党,不断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的党建设好,党的各项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党风廉政建设不但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形势面前,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永葆党的先进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一是要抓教育,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在思想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内容上,要针对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教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尤其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在方法上要突出多样性。注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凝聚力,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力求取得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抓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制度更带有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体制、制度和机制,才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才能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责任报告制等各项制度,尤其是要积极完善警示提醒、诫免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努力形成保护挽救干部的有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查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三是要抓监督,强化权力制约。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滥用权力、促进廉政勤政的重要手段。要紧紧抓住权、钱、人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厂务、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监督能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抓惩处,严肃党的纪律。惩处是严肃党的纪律最直接的手段,只有党的纪律严明了,党的先进性才能得以体现。要继续保持严厉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断研究违法违纪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对出现问题、犯了错误、过了“红线”的干部必须依法依纪查处,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特别要注意查处那些群众身边的、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通过严厉查处来端正党的风气,纯洁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
       四、围绕精干高效,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纪检干部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依法执纪能力。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制度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严格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规范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工作规程,提高办案水平。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二是要完善纪检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依靠并积极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抓两手。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具体办案形式上,也要跳出孤军奋战的局面,可以采取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与审计、检察机关进行内外联合的方式,灵活办案形式,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和严格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切实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从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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