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依规治党 严格执纪监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略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7日)
马 世 明
同志们:
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了科学分析,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特别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总结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条实践经验,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遵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
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推进“三个略阳”建设为目标,以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作风、抓惩治、抓监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六项主体责任和纪委三项监督责任,建立了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10项工作机制。召开两次县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等文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要求、责任“三明确”。通过督导检查、述廉述责等形式,不断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县委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23个党(工)书记分别就抓党建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述职,县委书记逐人进行了点评。县委各常委按照分管范围分别召开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各党组织负责人就抓党建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述职,分管的县委常委逐人进行点评。对城关镇、教育体育局等6个单位9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党风廉政巡察和述廉述责巡察,并在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上进行了述廉述责。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就巡察工作情况和党政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逐人进行点评,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发函限期整改。坚持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安排一次调研指导,对个别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6名党组织主要领导提出了整改意见,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20人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办法规定,对3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1人被免职。
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及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重点查处了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7件,线索处置122件,立、结案102件,同比增长43.66%,给予党政纪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县纪委自办案件34件,其中乡科级6件;镇纪委办案45件;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办案23件。先后查处了白水江镇原副镇长何某、白雀寺派出所原所长刘某违反组织纪律案,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负责人刘某、郭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殷某失职渎职案,接官亭镇亮马台村原支部书记蒋某、原村主任何某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案,金家河镇三岔子村主任赵某、白水江镇甘溪沟村支部书记王某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宴席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等一批典型案件。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为突破,坚持抓节点抓重点,紧抓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联动开展定向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全年累计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110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0件、党政纪处分10人。查处违规操办宴席3人,警示提醒32人,给5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提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侵害群众利益等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626平方米;清理清退公务用车40辆;清理处置“吃空饷”20人;“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10%;各项检查评比活动比上年减少59.4 %;查处“庸懒散拖”、“吃拿卡要”问题7案7人;查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4起,处理50人,取消不合理收费、罚款项目4个。2014年暑期,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操办“谢师宴”、“状元宴”等不正之风下硬茬进行了专项治理。
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紧紧围绕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成立监督检查组,先后30余次对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进村级组织整建、土地确权、镇村综合改革、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派驻监督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8次,调查并回复上级审计部门移交问题2个。牵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廉租房转租和违规占用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对76户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定期对工业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化、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教育医疗、低保医保、扶贫救灾资金等民生工程和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高考、干部考察、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确保了公平、公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学校、医院业务人员随意借调及调出问题开展了督查,重申了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医疗技术人员管理的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
制度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村民监督委员会、公务接待廉政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基层便民服务等十四项制度,认真落实居民监督委员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和政风行风测评制度,不断强化执行效果。全县19个社区建成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制定印发《县纪委监察局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快速回应、直查快办机制,开展巡回接访17次,受理群众信访问题5件,发现案件线索转立案2件。政风行风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县76个单位进行了测评,对测评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提醒。
宣传教育逐步强化。印发了《略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在中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工作信息、网评140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231场次,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培训8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略阳文艺演出、勤廉榜样评选、廉政书法大赛和开展“改革、创新、担当”为主题的演讲等活动。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约谈50人次。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任前廉政谈话83人,函询34次,实施警示训诫63人。对31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拟提拔、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廉政鉴定426人次。经廉政鉴定,取消了3个单位和5名领导干部的评选先进资格。
“三转”工作迅速推进。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消和退出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5个,仅保留9个。县纪委机关在保持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整合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形成有利于抓主业的力量配备、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调整配齐了县纪委的2名室主任和7个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新设立2个纪检组,调整配强了5名纪检组组长。对基层纪检组织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向县委提出了基层纪检组织“全覆盖”的落实意见。
自身建设切实加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四个不准”的要求,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印发《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县纪检系统组织纪律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参加中省市培训、聆听“天汉讲坛”报告会、旁听典型案件审判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机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干部队伍“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结合机关实际开展以“改革、创新、担当”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党员做义工、点亮微心愿”活动,为县城大沟口社区金属铸管厂家属院清理垃圾、维修疏通下水管道,为两河口镇中心小学20名小学生捐赠了生活学习用品,实现了小学生的微心愿;认真做好联镇包村扶贫工作,为两河口镇唐家沟等村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5万元、农田灌溉引水管道500米、养殖乌鸡苗1万只、因灾建房资金1.5万元和两座便民桥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机关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对2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模糊,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实际状况、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摸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花样翻新,躲事推责、为官不为等现象滋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任务艰巨;有的仍不思收敛,顶风违纪,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较为突出;有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和“两个责任”思想重视不够,进展不平衡,工作不到位;等等。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生死战、持久战,没有“减速带”和“休息区”,必须要有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深刻认识,坚定立场方向、盯紧目标任务,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六大工程的有效实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教育监督,深入推进“三转”,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三个略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依规治党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规治党管党建设党的要求。落实好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根本任务,是检验各级党组织是否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的政治准绳。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绝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口无遮拦、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今年,县纪委将把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认真落实党内法规,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好新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同时,扎紧制度篱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作用,依靠制度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持续巩固深化已推行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完善、求创新、重落实。在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上,要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选好配强村监会班子,健全完善有利于监督的制度机制,提高村监会人员待遇,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实效。在落实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上,要加强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使用、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制度的实施效果。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上,要重点报告个人廉洁从政、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接受评议质询,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上,要及时更新考试内容、完善考试题库,严肃考试纪律,注重考试结果运用,提升考廉质量,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使用,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的刚性约束。在落实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上,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干部下乡一律在“廉政灶”自费就餐。结合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向县级部门推广。在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上,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定期巡回下访,对涉及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群众举报直查快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巡察制度上,要积极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的要求和方式,积极创新巡察方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限期整改,定期回访。要细化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考评制度、基层办案协作区制度、派驻机构联组巡查制度的措施,增强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级纪检组织要紧紧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紧围绕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群”。
(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坚持立行立改。按照中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我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措施和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稳妥,逐步推开。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制定基层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基层纪检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程序,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改革纪检组织派驻工作。按照中省市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实现纪检组织“全覆盖”。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是监督驻在部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牢固树立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理念,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经常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推行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制度,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增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让领导干部养成习惯在监督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轨道上用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监督,传递认真履职、严格监督的压力,真正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是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年”,要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重点对推动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28公里八渡河流域氐羌民俗生态旅游带建设和全县35个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坚持“一案三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今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独考核,县委、县纪委分别与各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严肃考核,严格奖惩,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形成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落实县纪委常委分片包抓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纪(工)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制度的优势,落实县、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协作办案制度,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加强基层办案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考评制度,把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办案工作与发放津贴、评选先进、提拔任用等相挂钩,激励各级纪检组织和干部主动办案、全员办案。对办案工作相对滞后的纪(工)委、纪检组,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问责,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重点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意见》,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排查制度,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等规定。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重温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写出忏悔录。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做出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立即移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形成抓作风建设新常态。
持续抓节点抓重点。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一个个传统节日,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县委成立新的深化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确定一名纪委副书记主抓作风建设工作,把干部作风问题纳入纪委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严格执纪问责。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松,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在查处干部作风问题时,要始终坚持从快、从严、从重,从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等基本纪律要求做起,树立只有在岗,才能敬业、才能奉献的思想意识,拧紧螺丝不松劲、不反复,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
(六)强化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群众路线。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级各部门在举办干部培训时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大宣教”优势,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要办好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坚持推行廉政教育“五个一”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要讲1至2次廉政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读廉政书,开展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测试。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岗位廉政、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重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发挥网络媒体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敬畏之心和戒惧之心,自觉做到不闯红线、不破底线,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加大检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的风险防范,对行政审批、资金分配和人事编制管理等权力集中的重要岗位和人员进行研判,注重从服务对象、网络舆情、信访举报等渠道收集线索,有针对性地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定期对腐败易发高发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进一步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围绕狠抓作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和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牢牢抓住执纪监督的重点对象、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由按部就班方式向积极主动出击方式转变,聚拢五指,攥紧拳头,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职责定位,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参与,强化容易滋生问题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依托政务网络,逐步建立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对权力的有效规范、约束和监督。
三、深化“三转”,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中心任务,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要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在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上狠下工夫,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理清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问题。继续推进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继续做好县纪委内设科室的整合和干部的科学分工,形成有利于抓主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规范纪检干部的业务分工,突出主业主责,把全部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对要求退出而仍不退出或不愿退出其它职责分工,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干部要坚决问责。针对“三转”后工作职责的变化,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干部要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按照市纪委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和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干部去向公示、请销假、干部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抓好班子、建好队伍。积极选派纪检监察骨干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领导、专家来我县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报告,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清正、业务过硬,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力亲为、以上率下;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思践悟,自觉养成激情干事、主动谋划、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以业务精、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来履行职责,真正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依法依纪外化于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自身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认真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和省纪委“六个严格、十八个不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和制度,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同志们,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实现“三个略阳”建设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