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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努力提高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2012-11-02 16:51  

------在中国共产党略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4日)

马世明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重大决策部署得以有效落实。紧紧围绕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对“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落实情况和国家惠农、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物价稳定、规范节约用地等执法监察400多次,纠正违规问题53个,有效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重大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采取定期督查、书面承诺等形式,对城区灾后重建、陕南移民安置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89个进展缓慢和不按规划建设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及时督促、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加强对郭镇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机构改革和县、镇、村换届以及人大换届纪律的督查,确保了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同时,对高考和事业单位招考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公平公正。

(二)案件查办工作保持良好势头,惩治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坚持既查处大案要案,更注重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干部作风纪律要求的典型案件。2011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60件、同比下降40%;初核60件,立案49件、同比增长20 %,结案49件;处分党员干部49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印发典型案件通报4次,用32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以案说纪”,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更加明显。

(三)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按照市委“效能建设年”的要求,出台了《略阳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将加强效能建设“29条”规定以一览表的形式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形成了责任分解落实、各级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组建了6个督导检查组,通过暗访拍摄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215次,发现纠正问题37件,调查处理投诉件4件。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首批入驻11个部门和1个收费窗口集中办理业务,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截至2011年底,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749件、办结率97.6%。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治理,对违反会议纪律的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31名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同时制定会议审批制度,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着力治理“文山会海”问题。开展治理懒散专项工作,处分了公务时间娱乐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12名干部。实行干部纪律作风承诺制,全县3273名领导和干部作出了纪律作风个人承诺,持续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作风再教育再整顿活动。对20个企业的发展环境进行了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对新增投资较大的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对40个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推行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公开信息近200条,较好地发挥了规范和监督作用。修订完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暂停了公车的购买审批手续,出台了《略阳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暂行办法》,对16辆违规公车进行了处理,及时查处了县水利局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对县检察院、广电局、观音寺镇发生的3起公车私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纪律处理。认真开展规范庆典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出席相关活动提出了要求,清理、取消了用财政资金举办庆典活动的行为。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查处小金库2个,收缴资金20余万元。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创建评选活动,采集了12万条测评信息,对58 个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对51名县委政府机关科长进行了民主评议,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五)党风廉政教育有力有效,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不断增强。坚持廉政教育制度化、廉政文化常态化、廉政宣传多元化,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征文、知识竞赛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共举办主题实践和报告会60余次,结合建党90周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600余次,观看电教片700余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加强县纪检监察网站建设,不断改进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的廉政专栏和作风整顿栏目,在县政府网站开办了“廉政快报”版块,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和干部作风整顿各项规定。共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刊发反腐倡廉宣传信息70余条。制作9个展板参加全市反腐倡廉成果展,同时组织10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学习参观,既教育了党员干部,又展示了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成就。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和廉政法规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民政局、何家岩镇等6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六)党内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县纪委领导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谈话100余人次,对5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继续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共实施警示训诫101人,其中警示提醒88人,诫勉督导6人,责令纠错7人。建立廉政预警系统,9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对109名新任干部进行考廉,对370余名领导评优树模和提拔等进行廉政鉴定。坚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村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在全县532个党组织全面推行了党务公开,覆盖率达到98%以上,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71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规定,严格执行勤廉公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 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督、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七)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化。狠抓制度完善和监督检查,责任制报告、点名接访、办案协作区、信访听证等制度得到进一步提升。药品“三统一”覆盖率达到98%以上,配送药品金额达到45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183个村制作了915面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了村务监督行为,进一步推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年节约资金434万元,节资率达13.3%,从源头上遏制了不正之风的发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3名主要领导进行了纪律处理,对9个单位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加强,干部执纪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深入农村开展“三问三访”、扶贫送温暖,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进一步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积极筹备并成功召开了县十四次纪委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领导班子,结合机构改革配齐了各镇纪委班子,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共选派9人参加了省市级业务培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中省纪委表彰的先进个人1人。认真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纪检干部职级待遇、办案津贴、经费保障等不断得到改善,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一年来,县纪委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始终坚持在服从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上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护和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保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尽管我们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的认识是清醒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治理腐败的措施是有力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但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我们党也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从我县来看,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执行《廉洁准则》不够严格,制度落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水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2012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扎实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实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制度创新,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富裕略阳、文明略阳、和谐略阳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推动发展,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离不开严明的纪律支撑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廉政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查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第一任务,推动科学发展是根本要求。要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保护干事创业的,帮助工作失误的,处理失职渎职的,严惩贪污腐化的,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要围绕建设陕南强县和“十二五”规划目标,重点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工业、三大支柱产业、新县城建设、移民搬迁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中省市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以及涉及民生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集中开展专项检查。

(二)心系群众、服务为民,继续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

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坚决纠正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等不良风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认真执行点名接访、定期下访等规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领导干部作决策、定政策,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不说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话,不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事,紧密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富民强县。

按照市委“严纪律、提效能、修政德、保纯洁”的要求,大力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效能提升工程,以督导检查促落实、明查暗访纠错误、问责惩处严纪律,继续加强和深化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决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成“马上就办”的风气,创造更快的办事效率。要以机关效能、工作执行力“两提升”,企业、群众对政务环境“两满意”为标准,集中开展涉企“三乱”、规范执法等专项整治,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企业“安静生产日”等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创建更好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开门”抓作风的思路,创新办法、加大力度、扩大范围,把作风建设的评判权、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群众、交给企业、交给社会,推进更大的社会参与。要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的落实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暗访监督,实行更严的督导问责。对暗访和举报发现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进行通报,对效率效能低下的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严肃处理。

紧扣“打造过硬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开创一流业绩”主题,扎实抓好干部作风再教育再整顿活动,着力打通“中梗阻”,积极整治消极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赌博、涉黄涉毒等问题,建立健全更加实用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把我县的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新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五个一”职责,健全“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末考核考评”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的全面落实。坚持把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一票否决”工作力度。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充分发挥“大宣教”优势,坚持日常宣传报道与重点集中报道相结合,通过各方联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大力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打造廉政文化亮点,建好廉政教育基地,督促党政主要领导上好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办好纪检网站,继续办好电台、电视台的专题栏目、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机关、社区、农村开办宣传专栏,大力形成立体式宣传格局。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面监督,规范权利运行。继续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出台《党员干部道德守则》等,加强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深化强化信访监督,坚持有信必谈,规范谈话方式、注重谈话效果,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制、风险防范管理责任制,促使防范工作在权力运行中发挥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派驻机构每半年要向县纪委报告一次监督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投资活动实行监察、监督与审计,跟踪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把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目标,以办案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镇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加大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零办案”问题。要集中力量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以及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提高突破重大案件的能力。加强案件监督和审理工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落实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减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高效便捷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注重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今年,要以全市集中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注重制度的巩固提高和深化创新,切实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要进一步丰富制度内容,对已推行的责任制报告、述廉、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等制度,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完善防范监控措施,提高超前预防水平。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要尽快创造条件实施,“廉政灶”制度要逐步在县级机关推开,药品“三统一”制度逐步向县级医院扩展,点名接访制度要在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全面实行。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健全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的具体办法,建立保障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协作办案的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等配套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财力物力上为制度落实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要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核心,以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为重点,采取“制度+科技”的办法,善于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全程和动态监控,努力使制度建设体现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纠风治乱、执纪为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林水电等重点领域以及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工作,对工程建设中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开展清查和治理。认真开展庆典活动专项治理,严禁未经批准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庆典活动,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等制度,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和处理,规范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重点纠治超编制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扎实开展公务接待治理工作,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接待标准,节约接待资金,通过大力整治吃喝风,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事业发展上,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落实上。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条块结合,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抓好对基层站所、重点岗位、学校和医院的专项评议。

开展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的治理,不断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对涉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让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食品。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社保金、医保金、低保金、公积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认真治理违规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解决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问题,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更加注重结果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要严肃查纠。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村务监督、便民服务、“一事一议”等制度,落实镇、村干部年度述职、定期评议、定期审计、群众质询等监督措施,逐步构建“村官保廉”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监会工作,规范提高镇“三资”中心的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民主理财、“村财村用镇服务”等制度,大力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执行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教育和管理若干规定》,依照党纪条例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管,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从严要求,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执行纪律的职责,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要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要以“队伍建设年”为契机,以“忠诚履职、争做表率”为主题,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五学五比五提高”活动,真正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廉政勤政的表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二要加强能力建设。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推进学习制度化、工作化、生活化。要坚持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拓宽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提升业务本领。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三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轮岗和交流力度,把好干部“入口”关,畅通“出口”。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重视、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使用和锻炼,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四要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做到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五要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坚持原则、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求实效,认真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更好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建设富裕略阳、文明略阳、和谐略阳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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