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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本质与危害
2012-08-23 16:49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对腐败的本质和危害有足够的认识。腐败就其本质来说,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是用公共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腐败的危害不论在经济、政治、还在思想文化和社会方面都是十分严重的。腐败不除,民心不服;腐败不反,党和国家就会有灭亡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腐败的本质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许多社会都有。何为腐败?简而言之,腐败就是掌权者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据此,我们可以概括出腐败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来,腐败是剥削制度的产物,腐败是对公共权力的异化。
第一,腐败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
在剥削制度下,剥削阶级骄奢淫逸、好逸恶劳而又贪婪无度的本性,决定了其必然产生腐败。从许多国家包括西方国家的历史看,各个朝代都有一个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中国历史上虽然有过励精图治的皇帝、清正廉洁的官吏,但历代统治者根本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创造了条件。我们一定要对反腐败斗争充满信心。但是,又要看到,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腐败现象,甚至在一定时期腐败现象还十分严重,反腐败任务十分艰巨,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还十分激烈。这种状况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多方面的复杂原因的。
首先,从国际来看,世界“一球两制”的政治格局,使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斗争错综复杂,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又一直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我们内部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
其次,从国内来看,一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影响将长期存在,而且总是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腐败现象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现。二是因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法治和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这也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三是因为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积极作用的发挥,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也必然显现出来,包括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在内的不择手段地唯利是图便大量滋生蔓延。四是我们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同时也容易使外国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虚而入。
最后,从我们党来看,一是因为我们党已经是一个具有7000多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我们的党员虽然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但党员也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的,不良的思想影响对一些党员也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因而助长一些党员思想堕落,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腐败。二是因为执政党的手中是掌握国家权力的,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经济资源,于是为一些掌权者、特权部门提供了以权谋私的便利。三是因为管理好这么庞大的一支执政党队伍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况且实践中治党不严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一定时期之内还是存在着的,加上我们党对腐败的原因及危害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也需要不断探索等。
这些因素的存在,不仅使腐败现象还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而且加大了我们反腐败斗争的难度。这些土壤和条件不是短时期就可以铲除的。因此,消除腐败现象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小的程度。既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又要有紧迫感,抓紧工作,坚持斗争。
第二,腐败是公共权力的异化。
腐败的表现形式尽管有所不同,但从根本上讲,是公共权力的异化,或者说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腐败,腐败分子是依靠本身的权力为个人捞取好处。所以,腐败分子之所以能够腐败,靠的是权力。在现代社会中,所谓“腐败”实际上也就是“权力腐败”,是权力职能的蜕变。而权力具有的特性,就使得权力的行使者有可能不是为公众服务,而是以权谋私。因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它的强制性、占有性和不平等性。这决定了权力和腐败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如果主观努力不够,自身素质不高,对自己要求不严,在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就很容易使自己的权力转化为腐败。
因此,我们可以认定,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只能共同分享集体劳动的果实,谈不上什么剥削和腐败。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私有财产和私有制,出于对利益的追求欲望,一些掌握了社会权力的人,运用手中的权力,违背大多数人的愿望为自己谋取私利,腐败现象便滋生蔓延。加上透明度不高,对权力缺乏制约,为腐败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使腐败越来越严重,从而已成为古今中外概莫能免的“通病”。
深入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同样需要我们作出回答的是,权力又是如何导致腐败的?也就是说,为什么腐败分子敢于腐败,而又无所顾忌。在一些贪官被揭露、惩治之后,人们又不能不疑惑:他们的权力何以如此之大,又如何能不受控制地翻云覆雨?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权力的失控,就是没有制约和监督,正如这些贪官自己说的:官当到这个分上没人管了。正因为没人管,所以导致权力的失控。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也就是说,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特别是近几年在有些领域,腐败一直呈高发状态,甚至前“腐"后继,根源就是权力失控。从这些贪官的肆无忌惮,给我们的启示或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就是,权力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力量,一方面,权力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地行使权力,能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另一方面,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又可能被滥用,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否善用公共权力,实施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同样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对权力的两面性,历史上的政治学者有着清醒的认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正由于对权力这一特性的认识,资产阶级在掌握了政权以后,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角度,设计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模式,以保证权力更好地为它所代表的阶级利益服务。
权力的这一特性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成员那里也是同样起作用的。从理论上讲,领导干部掌握了权力,就有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但从现实上讲,领导干部掌握权力以后,如果这个权力不受监督和约束的话,也有可能产生腐败。因为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这一点对任何权力的行使者都没有例外。当然,腐败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客观上是一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和心理诸因素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从社会上的客观环境来看,腐败现象是多方面因素形成的。既有封建主义残余意识的影响,又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既有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落后,又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负面效应;既有经济、政治体制的不完善,又有法制建设和规章制度的不健全,还有工作上的缺点和问题,这些都使得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但这些因素又是如何造成腐败的呢?毫无疑问,就是权力在其中起作用。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一切的观念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尤其是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就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
既然腐败的根源来自于因追求私利而导致的对权力的滥用,那么,反腐的关键,显然应是以防止和减少权力滥用为中心,开展制度创新,以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净化权力。也就是说,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措施,有效遏制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建立强有力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共产党现在已经是一个掌握着权力领导市场经济的党,广大干部在各自的领导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因此,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关键是能够对这些权力的使用进行控制,也就是构筑一个有效防止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运行。
二、腐败的危害
对一个执政党来说,如果经济建设长期搞不上去,人民群众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就迟早会丧失执政地位。但也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就万事大吉了。事实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在执政过程中虽然把经济搞上去了,但如果自身腐败问题严重又无力克服,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最终也会丧失民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腐败是发生在党和国家肌体上的瘟疫,并且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危害,构成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威胁。
在经济方面,腐败动摇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经济基础是拥护任何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社会经济基础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基础的核心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许多腐败的事实都已经证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最终都会落脚到经济问题上。从经济的角度直观地来看,腐败造成了大批资金的严重浪费。如大吃大喝,一年吃喝2000多个亿。如果把这些钱用来发展经济,可以上多少个大项目;如果把这些钱用来救助失学儿童,可以有多少人重返校园;如果把这些钱用来救危助难可以使多少人提高生活水平。从经济的角度宏观地来看,一个腐败分子被查出的腐败额,小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几千万,但其给我国经济建设所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其腐败数额。现实中有不少这样的案例,一位官员在接到行贿者几十万,几百万的贿赂后,他可能给行贿者创造无限的商机,可能使行贿者大发横财,而随之带来的却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工程项目质量的大大下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严重践踏。比如现实中那些把高额国有资产廉价卖给私人的事件,那些“豆腐渣”工程等等,哪一桩哪一件不与腐败相关呢?而腐败分子发展到一定程度,他就必然希望把非法所得合法化,使侵吞的公有财产永久地私有化,苏联已经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教训。因此,如果任腐败发展下去,必然会严重削弱、动摇甚至摧毁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导致社会主义变质。
在政治方面,腐败削弱乃至破坏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从根本上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然而,腐败是腐败分子对人民利益的非法占有,是离间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焦点问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其所作所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腐败的滋长和蔓延。必然会使党的形象扭曲,威信下降,直到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在共产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执政地位的条件下,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执政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与否。事实上,在领导干部与腐败分子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少了,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多了,就必然降低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说领导干部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再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有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而和谐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腐败因其是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各个方面严重破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实中,许多地方发生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件,起因就是因为有些官员的腐败所致。因此,腐败在本质上作为一种权力腐败,是涣散党心、离间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望的催化剂,严重破坏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在思想文化方面,腐败严重毒害人们的思想和社会风气。腐败造成整个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素质的下降,它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危害,比造成的物质损失更为严重。从一定意义上讲,腐败的盛行是以一种腐败文化为基础的。所谓腐败文化,就是指权力和利益相交换的现象已不是偶发的孤立事件,而是成为一种习惯势力,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一种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渗透到一些人的思维习惯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渗透到当今社会生活深处,对社会风气和人们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在腐败文化形成的时候,腐败就有了一激励、辐射和凝聚作用,致使一般人很难摆脱它的纠缠和羁绊,不论做什么事都首先考虑运用法律、政策、制度和规定之外的潜规则,用金钱去寻求某种特殊的关系和权力,无论大事小情都得找“路子”、“托人情”、送礼金,于是,掌权者的腐败行为产生了,权力集体的窝案串案产生了。因此,腐败严重污染着人们的思想文化,污染社会风气。反腐败不仅仅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也是一场严肃的文化角力。一方面,要坚持胡锦涛同志“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猖狂气焰;另一方面,对潜规则形态的腐败文化也决不能轻视,决不能手软。必须旗帜鲜明地伸张正气,打击邪气,使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澄清各种糊涂认识,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执政为民的坚强政治信念,净化灵魂,彻底铲除各种潜规则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党和政权建设方面,腐败侵蚀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战斗力。在党的思想建设上,少数人的腐败行为是对共产党人崇高理想和革命精神的亵渎,严重毒害党内风气和党员思想,造成一些党员是非、善恶、美丑、荣辱观念的颠倒,思想混乱,灵魂空虚,不能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组织建设上,腐败导致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削弱,一些党组织内歪风邪气盛行,组织涣散,派性发作,纪律松弛。凡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滋长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受到严重损害。综上所述,腐败现象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是全面的,极其严重的,不加以制止和清除就会涣散民心,动摇国本,毁掉社会主义大业。执政党容忍腐败,无异于自挖墙脚,自掘坟墓。
正因为腐败现象的上述严重危害,使执政党的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腐败现象就是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并着力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坚决遏制和克服腐败现象,任其滋长蔓延,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必须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加强对掌权者的思想教育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既然腐败的本质是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是公共权力的异化,腐败又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以及党和政权建设方面有巨大的危害性,因此,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腐败,就必须加强对掌权者的思想教育,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第一,教育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与腐败现象是格格不入的。那么,为什么在我们党内和社会上还会出现腐败现象呢?而且会那么顽固地存在呢?这个问题需要从我们党执政以后地位的变化及其带来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最主要的问题是:党的各级干部是否真正懂得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能不能正确地运用手
中的权力?能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永远不脱离群众?党内一些人所以能搞各种各样的腐败活动,就是因为他们利用了我们党是执政党这一条件,利用了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因此,一定要教育我们党的党员尤其是实际掌握党的执政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也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长期的根本性课题。如果长期执政以后我们的干部丧失了当年夺取政权和建设初期那样一种蓬勃朝气,那样一种昂扬锐气,那样一种浩然正气,而变得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以至滥用权力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最后必然失去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是历史兴亡的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这个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只有我们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这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
第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这是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理。没有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一句空话,腐败和决策失误就在所难免。对权力的监督缺位、制约乏力,导致一些党政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非法用权。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关键在于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由此,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首先,从整个权力的运行上,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力过分集中。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呢?一是权力的配置要合理化、科学化。要按照效率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对党政部门的权力进行科学配置,尤其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某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避免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以利于各种权力之间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二是权力的运行要规范化、程序化。要明确各权力层次、权力主体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化地行使权力,防止越权、侵权、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要明确规定权力运作的程序即权力运行的时间、空间和方式、步骤,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权力行使者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和行为方式行使权力,克服权力行使中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权力的运行要得到有效的监督。监督的实质是指对权力的制约,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对于执政党来说,掌握权力和运用权力,这是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内容。权力被滥用,以权谋私得以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内部缺乏有效制约。必须使权力受到制约,这样才能保证执政党权力的正确运行,防止掌权者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即防止腐败。
其次,针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如果说,对于整个执政党的权力运行我们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的话,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怎样进行制约和监督,是全党上下都在探索的大问题。因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是我党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呢?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党逐步有了可行的办法。
一是通过加强党内监督遏制腐败。我们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成功地解决党内监督问题,尤其是对中高级干部的监督问题,是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从实践看,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与党内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有关。虽然近年来党内监督工作已有较大进步,但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仍有很大的难度。监督的政治功能在于防错纠错。有效的监督,对错误行为是制约,对正确的行为是保障。有效的党内监督是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党蜕化变质的重要手段。
二是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遏制腐败。党内监督是一种内部监督,从范围上讲,是在党的内部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它的监督主体和客体都是内部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处于监督的整体之中,而不是外来的力量。从效果上讲,党内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性措施,是一种积极的自我完善手段,它不仅是事后的监督,更着眼于事前的预防,强调党内监督要发挥预防作用,通过这种事前的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这种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强党内监督,强调依靠党自身的力量解决党的自身的问题,是党的先进性的表现,是党的生机和活力所在。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并且在决策和执行的权力相对集中于党自身的情况下,党内监督不失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的工作与活动已不是单纯党的内部事务,它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因此,必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又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谨慎处事,减少腐败的发生。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吏”,使权力行使者不能也不敢腐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在强调党内监督的同时,也必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涉嫌触犯国家法律,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治观念,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四是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当前,把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把手)的监督列为监督的重点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各级党政“一把手”应当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负有重任的。他们必须德才兼备、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组织的信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于律己,为党和人民不断作出新的贡献。但在新形势下,也有少数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可以使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少犯或不犯错误。必须强调,对“一把手”监督的本质就是对权力进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要加强对“一把手”决策权的监督。要看“一把手”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在重要建设项目安排上,能否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要加强对“一把手”在用人权和用钱权上的监督。要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监督“一把手”的重要方面,是中央建立的巡视制度。巡视工作做好了,能够进一步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同时,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总之,由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和法律监督所构成的监督体系,虽然还需要制度建设多方面的配套,但对于我们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根本上解决权力腐败问题,是一个有效的、可行的途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监督是保障,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正确的。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不能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对立起来,把制度建设与权力监督对立起来。从根本上说,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这一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是从制度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摘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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