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五学”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快实现略阳率先突破发展的步伐。根据市纪委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以学政治理论、学自身业务、学法律法规、学科学常识、学经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学”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五学”活动的重要意义 县十三次党代会为我县建设陕南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略阳、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做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需要有一支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克难奋进的干部队伍;需要有一支端正党风、严肃政风、带动民风的干部队伍;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建设这支队伍,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任务。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五学”活动,是县纪委在正确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现状,着眼于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作出的重大决策。 目前,全县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思想僵化、缺乏技能、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缺乏新思想、新举措。只有开展“五学”活动,才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实现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开展“五学”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内容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基础理论必学,本职业务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相关知识博学的原则,从今年开始至2011年,用5年时间,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知识水平、思维能力和党性修养明显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想干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会干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 (二)学习内容 1、学政治理论。主要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章》,重点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学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基本法律常识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行政监察法》及实施细则。《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纪检监察工作常用的其它法规。通过学习,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纪依法工作水平。 3、学自身业务。主要是学习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政策规定,学习掌握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行政管理、书写速记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掌握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审理、纠风、执法监察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基本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 4、学科学常识。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和创造发明;学习计算机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学习相关历史文化、地理、科技知识。通过学习,拓宽知识面,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全能型人才。 5、学经济管理。主要是学习财税、金融、贸易、现代经营、 宏观经济管理等知识;学习了解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掌握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政府调控经济的基本政策和手段,特别要重点掌握与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相关的财会、审计、项目管理等知识。通过学习,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能力。 三、开展“五学”活动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一)开展“五学”活动的方法 开展“五学”活动要创新学习思路,方法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在职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以在职学习为主;坚持学习知识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以解决具体问题为主。既全面系统学,又突出重点学,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 一是建立“学习日”制度。县纪委监察机关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每周至少要有半天专门学习时间,另外以业余时间自学为主。 二是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年举办一次相关知识培训班,并轮流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培训和抽调在县纪委参与业务工作,进行实践锻炼。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开展一次“学习考试”活动,把考试结果纳入个人考评、考核,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是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1—2篇符合自身工作实际、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五是开办学习专栏。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以心得体会、调查报告、专题研讨等各种形式开办学习专栏进行交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每学习一个主要内容,办一期学习园地,进行交流;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交流资料,在本机关的学习园地中交流。干部个人的书面交流材料要保存备查。通过交流,互相促进,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五学”活动的步骤 按照市纪委安排,“五学”活动每五年一个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计划安排,每年的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每年的1—2月)为宣传动员和计划安排阶段。主要任务:①宣传动员。各级纪委在全体干部中大力宣传开展“五学”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全体干部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全面发展的新观念,增强参与意识和激发学习热情;②建立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为了保障“五学”活动正常开展,要建立切合实际的学习制度;③明确任务。各乡镇纪委、纪检组都要按照开展“五学”活动的要求,把县纪委要求必学的内容与结合实际自学的内容相结合,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学习。 第二阶段(每年3月至11月)为具体实施学习阶段。主要任务:①各级纪委、纪检组充分利用各种载体,积极组织干部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②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③县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三阶段(每年12月)为年度验收阶段。主要任务:完善日常学习机制,开展“回头望”,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县纪委对“五学”活动的总体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 (三)开展“五学”活动的要求 1、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汲取营养、增长知识,努力克服知不适位、识不符职,防止出现“本领恐慌”、“知识失效”。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充分认识到学习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实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创新的需要,要强化终身学习意识,将学习作为修炼自身的根本。 2、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五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解决必要的学习经费。 3、保证良好的学习效果。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五学”活动的重要作用,以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报告、专题讨论、学习测验等形式,督促干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计划开展学习,保证学习效果;县纪委要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成效评估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个人考评、考核,并作为晋升职务、调整岗位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领导,确保“五学”活动收到实效 (一)成立开展“五学”活动的领导机构,指导全县开展“五学”活动。县纪委成立以分管教育研究的副书记为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和教育研究室主任为副组长,教育研究室及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五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教育研究室,由教育研究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抓好日常工作。 (二)落实开展“五学”活动的检查指导责任,确保全县“五学”活动扎实开展。县纪委确定,由每年分工联系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和分管纪委监察机关各室的县纪委常委负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的“五学”活动,确保收到实际效果。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