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5月12日14 时28 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7.8 级地震波及我县,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进一步摸清情况,积极组织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协调,全面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做到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党组织的旗帜,哪里就有党员干部的身影,确保各项救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维护好正常社会秩序。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编造、传播谣言,误导群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违者一律从严惩处。
四、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使用好救灾款物,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违者一律从重惩处。
五、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抗震救灾期间,县上到乡镇工作的干部一律吃工作餐,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理。
六、抗震救灾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一律不准外出;未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副科级领导一律不准外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一律不准擅自外出。违者一律从重惩处。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