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
现将《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略阳县纪委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带头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使机关管理向“五化目标”发展:即树立科学理念,促进自身建设科学化;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自身建设人本化;严格监督管理,促进自身建设特色化;着眼事业发展,促进自身建设长效化;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五个表率”:即刻苦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秉公执法的表率、维护团结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筑牢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实基础。
二、活动范围
参加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全体干部。
三、方法、步骤和内容
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主题实践活动从2009年6月5日开始,到2010年6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2009年6月5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要求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贯彻落实,及时启动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进行动员部署,本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启动和准备工作。组织学习《意见》和通知精神,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每名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身心投入到实践活动中去。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方法、步骤、内容等。
3、继续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7月上旬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观看科学发展观高端讲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主要是从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及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权威解读剖析科学发展观有关内涵。并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始终贯彻融入到主题实践活动中,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教育学习活动。采取导读文件、专题研讨、交流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围绕如何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如何深刻理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基本内涵,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在全县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上的演讲比赛;二是县纪委书记将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上一次党课;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县纪委确定的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运用本地区发生的典型案例做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案例教育,并要求每个干部写一篇心得体会;四是积极参加市纪委10月份举行“向王瑛同志学习,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征文活动。
(2)加强能力建设学习。一是开展“五学习”活动,即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学习中央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开展“三深入”活动,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廉于民”调查活动,深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实践活动;三是开展“一调研”活动,即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开展“大调研”活动。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委局每个室包抓一个乡镇(重点是“五项制度”试点乡镇);委局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包联一个企业或一个村;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业务工作,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4)加强班子建设学习。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更好地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维护好班子团结;四是率先垂范,做出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敢讲真话,愿听真言,真心诚意为干部群众服务,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风尚,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第二阶段:认真对照检查,分析评议整改(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2月26日)。主要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品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进行整改。本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征求意见,查找不足。县纪委将向部门单位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查找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2、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县纪委领导要带头查找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树立新形象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确保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3、进行谈心,加强交流。县纪委领导要在主题实践活动期间与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谈一次心,在沟通的基础上,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业务工作(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主题实践活动自始至终要突出实践特色,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融入到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之中。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深入体察民情,服务基层,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实践中忠实履行职责。本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科学评价干部的机制。要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完善科级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2、制定完善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要围绕提高工作效能、转变机关作风、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新形象这一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职责,制定严谨科学、便于操作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办法。特别是在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办、信访投诉等方面要加快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3、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机关,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科学规范的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深入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我县作为全市推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试点县之一,要切实增强推进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抓好这一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村民的监督权,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5、进一步完善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出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实施方案》,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同时还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该项制度。
6、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按照我县制定出台的《略阳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对拟提拔为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及时组织廉政考试,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新任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7、做好贯彻落实《汉中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工作。积极落实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任务,严把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切实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素质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取得实效。为加强领导,决定成立全县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何祥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兴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树礼 纪委副书记
成 员:徐桂明 办公室主任
刘 梅 教研室主任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梅同志兼任,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综合协调。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领导带头。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充分履行领导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学习调研,带头查找整改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作出榜样,促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体现特色,不得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三)正面教育,突出特色。要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质和目的,坚持正面教育,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典型,善于用典型引路的方法开展教育活动,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切实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在活力和动力。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科学发展。
(四)注重结合,统筹兼顾。主题实践活动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即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贯穿始终,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五)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活动氛围,随时把有价值的信息报到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yxjwxjs@126.com)。参加主题实践活动的所有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每人每阶段至少撰写一篇。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活动的重点、亮点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