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纪发〔2014〕1号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转发《中共汉中市纪委关于加强执纪监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织,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县群团党组织:
现将中共汉中市纪委《关于加强执纪监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2014年1月24日
关于加强执纪监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
(中共汉中市纪委,汉纪发[2014]2号)
主送(略):
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要求,坚决纠正春节期间的不正之风,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落实厉行节俭、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规定
近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中纪发〔2013〕10号)、《关于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陕纪发〔2014〕1号),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专门作出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督促党委、政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落实部署要求,制定完善措施,强化纪律观念,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把厉行节约务实节俭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春节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不打招呼,直击现场,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检查以监督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规定贯彻情况。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等规定的细化完善、安排部署、落实执行情况。
(二)公款消费情况。主要查处:用公款提供超标准接待,用公款相互违规宴请,用公款旅游、变相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行为。
(三)节俭过节情况。主要查处:铺张举办各类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擅自举办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等行为。
(四)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年货节礼、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
(五)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查处: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
三、严肃问责追究
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既要抓早抓小,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防范,又要严查快办,严肃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问题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市纪委将在春节前后适时派出暗访组,到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各级各部门落实规定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