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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2〕11号中 共 略 阳 县 纪 委中 共 略 阳 县 委 宣 传 部略 阳 县 监...
2012-11-05 16:00  

各镇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廉政文艺作品创作,以更多的优秀作品教育人、影响人、塑造人,不断弘扬正气,传承美德,讴歌先进,鞭挞腐恶,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反腐倡廉文学艺术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这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县。凡热衷于文化艺术创作,又关注反腐倡廉建设的各级党员干部、各界专家学者、广大群众均可投寄作品参加大赛。报送作品须以反腐倡廉题材为主,作品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突出勤政廉政,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作品题材包括三大类:

    1、文学类。含廉政小说、诗歌、楹联、散文、相声、戏剧、小品等。作品应构思精巧、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语言形象、生动,艺术感染力强。尤其欢迎短小精悍、贴近生活、文字质朴、寓理于事、生动感人的廉政小故事、小小说等作品。

    2、书法类。作品应以警言格句、自创廉政诗词为内容,规格、形式不限。

    3、绘画(漫画)类。作品应针对廉政建设和社会热点等,积极展现崇尚廉洁的主题。

    二、征集办法

    1、征集形式:

    ①组织推荐,各镇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至少推荐1件以上作品;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各单位至少推荐2件以上作品;②个人自荐,可直接把作品寄送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2、征集要求:

    ①每个作者同类作品报送应不超过2件。

    ②文学类作品文稿以A4纸打印1份(同时附电子版)报送,书画作品须原作、不装裱,漫画作品规格为A4白纸,稿件黑白彩色和电脑手绘均可。

    ③参加征集评选的作品应是新创作的作品,或是以前创作但未公开出版、发表和排演的原创作品。

    ④报送作品须在作品末页注明参赛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

    3、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止2012年 9月15日。

    三、作品评选

    举办单位将优秀作品上报汉中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参加全市作品评选。汉中市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分类别进行评审评选,分别评出文学类、书法类、绘画类一等奖各2个,二等奖各3个,三等奖各5个,优秀作品奖若干。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结集出版,优秀文学作品将推荐在市文联刊物《衮雪》杂志、汉中纪检监察信息网刊发。

    四、注意事项

    这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是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广电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和职能作用,充分调动专业文学艺术工作者,积极创作作品参加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感染力。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文学爱好者积极参与,形成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热潮,确保征集评选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作品报送或投寄地址:略阳县纪委教研室(县地税局208室)

    邮编723000

    联 系 人:罗丽丹 苟兴波

    联系电话:4830165 4828628

    电子邮箱:lyxjwxjs@126.com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 略阳县文化广电局

                                   2012年5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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