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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5〕5号 关于做好2015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5-05-14 11:41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关于做好2015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

 

   

 

 

各镇党委、纪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直各党()委、纪()委(纪检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汉纪办发〔2015122015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基础工作抓巩固、常规工作促深化、重点工作求创新”,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正面舆论宣传,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优化反腐倡廉网络环境,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我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宣传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和积极成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研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做到融会贯通、学深悟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高对新形势、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的认识。

 

2、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宣传。结合贯彻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宣传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大力宣传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等任务,坚定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息和决心。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促进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3、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教育、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做法、成效、经验的宣传,宣传各部门、单位及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情况,力争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刊发一批重点稿件。

 

4、加强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与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县政府信息办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通过开设专栏、举办访谈、制作专题节目,形成反腐倡廉的宣传声势。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网络宣传的点击率和影响力。积极利用公共场所显示屏和移动媒体等平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搭建手机廉政短信平台,扩大廉政短信发送范围,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影响力。加强宣教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培训、讨论交流、相互学习等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二)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加强主题教育。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各党(工)委、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委党校共同落实好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抓好以《党章》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各项“禁令”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形式,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确保富有成效。

 

2、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由县委党校牵头,各级党(工)委共同抓好对所辖支部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各级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廉洁从政。要把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计划,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公务员管理和使用全过程。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落实抓早抓小和“十必谈”要求,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纪委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加强警示教育。各级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纪。县纪委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公开曝光常态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和重点案件查办信息在“略阳纪检监察网”和汉中市纪委“天汉清风网”同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扩大教育面,增强震慑力。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县纪委继续做好每一期《党风廉政教育资料》的下载、传阅工作。

 

4、继续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共场所显示屏集中展播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制作下发的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各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加大刊播篇幅、时长、频率,同时要运用移动传媒、互联网等载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具备条件的单位,推动建设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丰富播放内容,弘扬廉洁价值理念。

 

5、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开展培训;各党(工)委牵头,对辖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培训;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培训。举办1期村监会主任培训班。

 

6、继续坚持廉政考试制度。由县纪委负责,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试制度,优化考试内容,加强题库建设,做到“逢提必考、应考尽考”,把任前廉政考试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提升考廉效果。

 

7、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纪委教研室共同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理论学习辅导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三)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各党(工)委要充分挖掘我县廉政文化资源,积极向县纪委报送廉政文化精品,以点示范,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1、进机关。由各党(工)委牵头,各单位通过举办廉政座谈会、演讲会等活动宣传廉政典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倡导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2、进社区由县民政局牵头,城关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社区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廉政宣传画廊,在社区办公室、图书室、会议室增设廉政文化书刊、挂图,将廉政文化融入社区各个方面。

 

3、进校园。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妇联、团县委参与,借助校园电视广播、教室板报等载体,采用社团活动、艺术教育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

 

4、进家庭。由县妇联牵头,团县委、总工会等群众团体通过发放廉政书籍、廉政图片,对居民家庭进行勤俭持家、贤良助廉等美德教育,评选、树立、宣传和表彰“廉内助”、“廉洁家庭”、“五好家庭”,营造助廉倡廉的良好风尚。

 

5、进企业。由县经贸局牵头,县总工会、经济合作局参与,以企业领导干部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管理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培养员工尊廉崇廉的道德观念和爱岗敬业精神。

 

6、进农村。由县委农工部牵头,各镇党委负责,通过建设廉政文化大院、廉政文化宣传栏、建立大型宣传标语牌等方式,把廉政文化传播到农村的千家万户,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增强村民崇尚廉洁和民主法治意识。

 

县纪委对前两批已命名的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对照具体标准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对开展教育活动不经常、内部管理不规范、服务意识比较差、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的,不能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功能和作用的,依据省、市纪委管理办法,视其情形责令整改或取消命名。加强与县委党校的联系协作,加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力度,逐步创建成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四)强化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1、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抓好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反馈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网络舆情工作机制,重点抓好网络舆情信息处置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及时收集报送涉腐舆情信息,认真核查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确定1名网络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网络信息工作,每月向县纪委教研室报送1篇网络评论文章。同时,县纪委将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和网络评论报送纳入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及优秀稿件奖励范围。

 

2、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县纪检监察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栏目设置,发挥网站效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宣传。以人民网、新华网、秦风网、陕西传媒网、廉政陕西频道、天汉清风网等网站为载体,积极宣传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果。利用廉政短信、廉政手机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

 

(五)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报道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宣传部主抓,县委办、政府办、县文化广电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直各党(工)委、各镇党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要以全县党风廉政工作通讯员为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宣传稿件在各级媒体的用稿率。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中、省、市党报党刊采用稿件工作,力争采用量分别达到3篇、6篇和12篇以上。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中、省、市刊物采用稿件工作,力争采用量分别达到2篇、4篇和6篇以上。政府信息办做好中、省、市政府网站采用稿件工作,力争采用量分别达到3篇、6篇和12篇以上。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办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栏目和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工作,廉政公益广告每季度要更换一次,每季度播出一部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力争中、省、市广播电台采用稿件分别达到1篇、4篇和12篇以上,中、省、市电视台采用稿件分别达到1篇、4篇和6篇以上。县纪委教研室负责做好中、省、市纪检监察网站和报刊采用稿件工作及信息交流工作,力争采用量分别达到4篇、12篇和30篇以上。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每月至少报1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全年在市级及以上网站、报刊等媒体被采用稿件至少达到4篇以上。

 

三、工作要求

 

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责任机制。调整充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世明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叶树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汤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全纲、县委党校校长刘晓泉任副组长,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文化广电局、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镇党委、县直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同时,将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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