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县委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县群教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收受红包、参赌涉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收受红包、参赌涉赌”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参赌涉赌”风要不留情面、严格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
各镇、各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要分别于2014年9月8日、10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廉室。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14年8月28日
关于开展“收受红包、参赌涉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群教办印发的《略阳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群组发〔2014〕4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补充通知》(略群组发〔2014〕50号)要求,为切实加大对“收受红包、参赌涉赌”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结合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红包、参赌涉赌”问题,进一步正党风、肃政风、促民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树立良好形象,为略阳的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略有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收受红包”整治内容
“收受红包”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具体包括:
1、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或其他特定关系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
(二)“参赌涉赌”整治内容
“参赌涉赌”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用财物为注赌输赢(不论数额大小)的行为。具体包括:
1、对国家公职人员到各类茶馆、休闲会所、酒店、农家乐等场合参赌涉赌的,不论情节轻重,在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的同时,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2、对国家公职人员用公款参赌涉赌或以赌博形式行贿受贿的,一律先免职,在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检察院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用3个月时间(2014年8月—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4年8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教育党员干部不收受红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县纪委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本单位经常参与打牌赌博活动人员底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要组织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向所属党组织做出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的承诺。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2014年10月)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与2014年10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纪委党廉室和县群教办。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划出具体“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及时将专项治理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专项治理方案,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凡不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县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筛选、梳理群众举报中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亲属违规收送红包、参赌涉赌的问题线索。二是县纪委牵头,协调抽调有关部门领导和干部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和暗访检查等方式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红包、参赌涉赌”问题进行广泛了解。三是针对检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全县各级各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不收受红包、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县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发现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参赌涉赌”的问题,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在整治工作中,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在全县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