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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6〕7号 关于做好2016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的通知
2016-01-13 15:49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关于做好2016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的

 

   

 

 

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直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有关单位党组:  

 

2016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略阳县纪委

 

略阳县监察局

 

2016113

 

 

2016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

 

 

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夯实各级主体责任。一是各级党委均应设立纪委。二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和镇(街道办)、村(社区)“两个责任”。三是各级党委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内设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各级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政府部门及人民团体党组,内设的总支、支部委员会都要履行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主体责任。四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五是上级党委要定期对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讲评。

 

(二)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各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今年要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特别是镇(街道办)、县直部门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止责任虚化、弱化。严格执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二、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增强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一)加强纪律教育。要采取逐级培训、开设专栏、专题研讨、开通纪检监察官方微信等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学习党章和新修订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巡视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活动,适时组织党规党纪学习考试考核,其结果将运用于年终干部考核。

 

(二)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带头执行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围绕“两学一做”和市委开展的“三讲三当”活动,年内会同组织部门对各镇、街道办和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的组织生活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在县、镇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和政治生态。

 

(三)认真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镇(街道办)纪委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依规依纪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积极探索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预防腐败的有效形式和办法,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继续抓好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科级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办案协作区等十七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推行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纪工委)联合混编办案制度,实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巡察制度机制,定期开展联组巡察工作。经县委研究,2016年对乐素河镇、徐家坪镇、观音寺镇、县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进行党风廉政巡察,相关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专题报告,接受质询评议,倒逼问题整改。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坚持盯住一个又一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又一个具体问题,加强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坚决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办公用房管理、违规用车、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

 

(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三讲三当”为主题的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组成深化作风建设督查组,下大力气查处和纠正部分党员干部不守规、不担责、不作为,解决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在查处干部作风问题时,要始终坚持从快、从严、从重,从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等基本纪律要求做起,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反对“四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总体工作部署之中,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精简事项,着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成效体现在服务提效上,下功夫解决群众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严格查处违纪问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保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动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少数绝不姑息。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突出监督执纪的特点和重点,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对巡视、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统一排查。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强化纪律审查安全责任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三)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认真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检查,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同时,重视抓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在汉中巡视期间批转我县的问题线索办理,要迅速调查核实,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办)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镇(街道办)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县直部门要主动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镇纪委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纪委要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镇村进行直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要针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围绕保障扶贫攻坚、“脱贫摘帽”目标,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弄虚作假问题。同时,要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着力惩治一批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要健全和完善基层“小五长”(乡镇基层的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支书))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社区、部门、行业,特别是县直部门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不同领域反映强烈、廉政风险点较多的单位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整治建设工程领域强买强卖、围标窜标、教育乱收费、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协同攻坚,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相关领域的“顽疾”。要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真正让群众体验反腐败的获得感。

 

六、切实推动“三转”,强化监督职责

 

(一)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上半年,要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完成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各镇纪委、县直纪(工)委要切实转变理念思路,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要清的到位、退的干净,不能“明退暗不退”。各派驻纪检组长要聚焦主业、不得分管执纪监督以外的业务,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上半年县纪委要适时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主责主业不突出的纪检组长要约谈和问责处理。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基础。按照市纪委制定出台的联合派驻方案,着力抓好我县联合派驻工作,落实好党政机关和部门分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要求,把干部选好配强。结合县、镇换届,切实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镇办纪委必须保证23人必要的工作力量,专职专人负责监督执纪工作;镇办纪委书记必须集中精力专司监督责任。同时,要会同组织部门抓好在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设置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实现各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全覆盖。

 

(三)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要找准自身定位,坚决贯彻派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借力发力,推动驻在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组长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实施“强基工程”,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要加强学习锻炼,提高素质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永恒的课题,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对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熟记于心,牢固树立依章依纪依法处理问题的意识。学习和掌握中省市县重大战略部署,跟进重点开展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以“三讲三当”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积极选派纪检监察骨干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领导、专家来我县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报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自身清正、业务过硬,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力亲为、以上率下;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思践悟,自觉养成激情干事、主动谋划、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以业务精、情况明、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来履行职责,真正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依法依纪外化于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制定出台《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县直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要配强力量,注重个人德行和工作实绩,选拔、遴选高素质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培养锻炼。要将纪律审查人才库、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乡镇办案协作区纪检干部统一管理、灵活运用,使执纪审查节奏更快、效率更高、震慑常在。继续坚持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制度,以案代训、锻炼队伍。

 

三要加强内部管理,激发内生动力。紧盯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紧跟形势任务,善于把上级要求与实际结合起来,明确工作时限、增强工作实效,谋划创新推动工作。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岗位目标责任制,制定委局机关科室量化考核办法,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目标、流程进行明确和规范,对反腐败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标准,聚合优化力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四要加强监督制约,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认真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和省纪委“六个严格、十八个不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继续深化推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对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严加惩治,毫不留情;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和制度,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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