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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6〕1号
2016-01-08 15:25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党委、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中省市驻略单位

 

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11日起施行。为促进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熟练掌握党规党纪,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二、测试时间

 

元月814日。

 

三、测试题型

 

6类,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简答题和论述题。

 

四、具体办法

 

1、县纪委将试题在政务平台、略阳纪检监察网站和略阳纪检监察群里统一发布,由各单位部门自行下载翻印,组织党员干部答题。

 

2、测试活动按照“统筹安排、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

 

镇(街道办)党委、纪委负责组织本镇(办)、村党员干部的测试活动;县直部门和党组织关系在略阳的中省单位纪检组、纪(工)委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测试活动;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部门、单位,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测试活动顺利进行,做到全县党员干部全覆盖、无遗漏。

 

2、测试活动中,参考人员务必亲自答题,不得由他人代为答题。适时县纪委将进行抽查。

 

3、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的试卷将由县纪委报送市纪委宣传部统一阅卷,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试卷由县纪委负责阅卷并通报成绩,同时上报市纪委;其他人员试题由本部门负责阅卷,并于元月14日前将测试情况上报县纪委宣教室。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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