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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5〕6号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5-06-04 11:43  

 

中共略阳县纪委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

 

为了有效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组建6个监督组,在县纪委常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全县23个党(工)委及所辖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责任分工

 

监督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担任,共分六个组。

 

第一监督组

 

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县宣教纪委书记

 

员:郭镇镇、马蹄湾镇、仙台坝镇、县国土局纪委书记,县法院、县工商局纪检组长,县纪委宣教室负责人。

 

负责监督指导城关镇党委、白雀寺镇党委、乐素河镇党委、财税党委。

 

第二监督组

 

:县纪委副书记叶树礼

 

副组长: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两河口镇、观音寺镇、硖口驿镇、农业纪委、公安纪委书记,县检察院、教体局纪检组长,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负责监督指导西淮坝镇党委、徐家坪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第三监督组

 

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胡冬梅

 

副组长: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员:何家岩镇、接官亭镇、五龙洞镇纪委书记,县林业局、扶贫办、县委党校纪检组长,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

 

负责监督指导横现河镇党委、金家河镇党委、郭镇镇党委、宣教党委。

 

第四监督组

 

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国强

 

副组长:县经贸局纪检组长

 

员:城关镇、白雀寺镇、乐素河镇纪委书记,县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纪检组长,县纪委党廉室主任。

 

负责监督指导五龙洞镇党委、白水江镇党委、黑河镇党委、公安党委。

 

第五监督组

 

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维刚

 

副组长:县直机关工委纪委书记

 

员:白水江镇、黑河镇、西淮坝镇纪委书记,县人计局、文广局、质监局纪检组长,县纪委纪检室主任。

 

负责监督指导硖口驿镇党委、何家岩镇党委、接官亭镇党委、农业党委。

 

第六监督组

 

长: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梁海平

 

副组长: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员:徐家坪镇、横现河镇、金家河镇纪委书记,县住建局、交通局、政府办纪检组长,县纪委效能室主任。

 

负责监督指导仙台坝镇党委、马蹄湾镇党委、观音寺镇党委、两河口镇党委。

 

二、监督重点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各党(工)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是否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是否做到了习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等。

 

(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使用、职务消费、干部下乡在“廉政灶”自费就餐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违规操办“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满月酒”不正之风的纠治情况。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整改任务完成和巩固深化情况;中央确定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干部“走读”、“吃空饷”、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21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借调基层医务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整改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遵守《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加强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是否存在有例外、搞特权等行为,是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五)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干部去向公示、挂牌上岗、桌牌、上下班纪律等规定执行情况;会纪会风、值班、干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县委部署开展的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拓展延伸以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脸好看、门易进、话好听不履职、办事难、办事托,程序繁琐、人为设障等服务效率不高的软钉子问题;是否存在管理不到位、不细致,服务水平低下、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是否存在口无遮拦、乱评乱议,吃拿卡要、暗地牟利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执法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私利性执法等问题;是否还存在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部门单位是否建立了权力清单、内设机构职责清单和干部岗位清单;是否细化完善了服务规则,形成了规范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把审批权转交给与政府部门有联系的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等行为。

 

(七)县委开展的“改革、创新、担当”大讨论活动成果运用情况。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是否依然存在思想不解放,做事凭经验、工作凭套路、因循守旧,不愿改革、不会改革、不敢改革等不良倾向;是否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等“为官不为”的问题在落实中央有关改革的决策部署中,是否存在畏难、消极抵触情绪和囿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不顾大局,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等改革中的“中梗阻”问题。

 

(八)提升工作效能情况。重点监督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庸、懒、散、软、浮、躁、疲、怨”等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平铺直叙,不推不动或者推而不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一把手”对本单位及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推进效率不高的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酒风、玩风盛行,热衷谋人、谋官,学风不浓、干劲不足、精神懈怠的问题;是否存在部门单位没有建立干部个人岗位考核机制,平均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的问题。

 

(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六大工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扶贫联镇驻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28公里八渡河流域氐羌民俗生态旅游带建设和全县35个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对推动不力的领导和干部执纪问责情况。

 

(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党(工)委是否扛起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是否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纪(工)委是否切实履行了监督责任,实现了“三转”要求,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点看查办案件力度和成效是否明显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实行在县纪委常委领导下分工负责监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监督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各党(工)委要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就是保护的思想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学会在监督中工作,在阳光下用权。

 

二要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各监督组要按照分工和任务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定期检查、听取汇报、召开会议、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掌握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三要全力配合监督工作。各党(工)委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配合监督工作,为开展好监督工作提供一切便利。对于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按期整改落实到位;对于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绝不包庇隐瞒。对于不支持或故意阻碍监督组开展监督工作的党(工)委,对党(工)委书记要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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