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的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各镇(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促进“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到位,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县纪委研究决定,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包抓镇(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联分工
原则上县纪委常委每人包联2-3个镇(街道办),建立经常性的、相对稳定的联系包抓机制。同时,根据工作职责分工,每一名常委再确定1个科室协助抓好联系包抓工作,具体分工见附表。
二、包联任务
1.督导检查工作落实。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联系镇(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纪律审查情况、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宣传信息报送情况、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及阶段性重要工作,有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包联镇(街道办)通过以案带训、上挂下派、日常督导、交流学习等途径,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努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包联镇(街道办)开展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帮助和具体指导,尤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跟进督促落实。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形成指导性调研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和主要领导报告,为县纪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注重了解基层民情民意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征求包联镇(街道办)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和主要领导报告。
5.抓好典型培树推广。在包联镇(街道办)分别确定一定数量的基层站所和村,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重点抓好督查指导,抓好责任落实、抓好经验总结、抓好宣传推广,示范和带动包联镇(街道办)整体工作不断上台阶、提水平。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常委同志要把包联镇(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落实“三转”要求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按照包联分工和任务要求,经常深入包联镇(街道办)开展督导、检查、调研和指导;各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包抓联系工作,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力度,力促包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勤查严督。各常委同志要发扬“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按照包联责任分工,每月至少深入所包联镇(街道办)开展工作1次、累计不少于2天时间。常委同志到包联镇(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由协包科室具体负责,每月汇总后送纪委办公室存查。
3.定期通报。办公室要注意收集情况,每季度将常委深入包联镇(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不定期召开包联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包联工作,确保此项制度取得更大的成效。
附件:县纪委常委联系包抓镇(街道办)一览表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