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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纪发〔2016〕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6-03-10 15:43  

 

中共略阳县纪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

 

  为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监督效果。现就纪律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认识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到前面”、“纪严于法”这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推进反腐败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反腐败工作新要求上来,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反腐败斗争信心不动摇,做到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党组织要全力支持纪检组织工作,配齐配强人员,专职专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要克服畏难情绪,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以纪律审查的成效来体现落实“两个责任”的力度。

 

二、明确目标和重点,不折不扣完成全年指导基数

 

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各纪(工)委、纪检组及委局各室的纪律审查工作目标,将目标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办)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具体指导基数以《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指导目标》为准;县纪委监察局各室纪律审查目标分别为:纪检一室15案,纪检二室8案,党廉室5案,信访室3案,审理室2案,办公室2案,宣教室2案。

 

今年纪律审查的重点是:在整体推进纪律审查的同时,紧抓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推动解决以下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三、强化措施,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持续震慑,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提档增速”的新常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意识,对纪律审查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要从信访反映的问题中发现线索,从查办的案件中挖掘线索,从舆情分析中获取线索,从纪律作风暗访督查中搜集线索。纪检室、信访室不定期深入各镇(街道办)、部门排查问题线索,对能立案的限期立案查处。建立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台账,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定期研判和筛选,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核查并上报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强化办案措施。推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度,发挥办案协作区制度和案件主办人制度的作用。探索建立县直部门纪检组混编协作办案制度。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提高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推行“上派下挂”制度和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人员定期到县纪委轮训制度;三是强化指导。继续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片包案制度。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加强对所包抓的镇(街道办)和单位纪律审查工作指导,对全县各镇(街道办)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落实包抓责任,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全县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纪律审查过程中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指导办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办案。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线,纪律审查首先要确保办案安全,不出安全事故是办案工作的底线,没有安全保证宁可不办案,各级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不出问题;五是严格奖惩。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先树模、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对完不成办案指导性目标任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的镇(街道办)及多年来纪律审查为零的部门党组织、纪检组,县纪委对镇(街道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部门党组织、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把纪律审查与纪检干部津贴挂钩,把案件数量作为发放纪检津贴的重要依据。对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造成工作滞后或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今年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的一年,各级党(工)委和纪委、纪检组要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按照“两个责任”要求,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涉案人员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各级党委(党组)重视和支持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把纪律审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政治新常态的重要工作内容,不折不扣完成好、落实好。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纪律审查工作,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制定计划和具体措施,迅速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于410日前报县纪委纪检室。

 

 

附: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指导目标

 

 

 

 

 

中共略阳县纪委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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