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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镇办纪委县直各纪工委纪检组“三转”要求的通知
2017-09-27 17:04 张利民 

各镇(办)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各部门、直属机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党组、纪检组:

按照县委《关于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办对略阳县巡视整改工作督查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略字20174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镇办纪委县直各纪工委纪检组“三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是当前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支持纪委、纪检组“三转”工作,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三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明确职责,迅速整改。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再承担主业以外工作。县委组织部将派驻各村参与扶贫工作县直部门纪检组长予以调整,各镇办党委、纪委要严格按照“三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省委巡视反馈略阳县“三转”不彻底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三、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党委(党组)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特别是要聚焦“三个助力”要求,坚决查处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等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略阳县纪委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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