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略阳县委编制出台了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并提出规范性要求。
《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巡察全覆盖对象安排。十六届县委将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3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实施巡察全覆盖。原则上每年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不少于15个单位、40个村(社区)。同时,一届任期内将有重点地选取部分已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
《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巡察工作的监督重点。要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情况,看关于乡村振兴、医疗教育、共同富裕等一系列政策是否落实到群众身上,是否取得好的效果;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规划》强调要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明确被巡察党组织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好日常监督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