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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着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012-08-23 17:08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略阳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扎实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后,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以长效机制堵塞商业贿赂之门。
  一是建立采购项目公开制度。该中心将政府采购需求项目透明化,使广大供应商能够平等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推行电子化采购制度,减少人为干预,防止暗箱操作,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招标采购方式,对确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二是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评标专家的确定实行随机抽取,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凡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评标现场。并加强评标现场监督,评标结果确定之后,及时将评标结果向所有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公布。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凡公开招标的项目,坚持有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人员现场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实施监督,使招标行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
  四是建立学习教育制度。该中心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逐步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督到位、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
  五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敞开了供应商投诉举报之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了受理机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公开,使投诉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处理结果。
  六是实行定期轮换岗位制度。该中心针对从事特定岗位时间过长和一些供应商接触的机会多一些的人员,实行了定期轮换工作岗位制度,避免了商业贿赂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略阳县治贿办邢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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