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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法院落实《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
2012-08-23 17:08  

       近日,略阳县法院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法院《关于在全省各级法院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先后制作了监督卡,设立了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公布了电话号码。从3月1日起,该院已正式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这一制度。该制度的实行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廉洁,切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杨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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