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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白水江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活动
2012-08-23 17:08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规范村财镇管和村级经济活动,防止违纪现象发生,从源头预防腐败。我县白水江镇成立了有镇人大、镇纪委和镇财政所组成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从5月中旬开始,陆续对全镇10个村的上届村干部在任期间的村级财务活动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05年至2008年期间村集体财务收支相关经济活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村经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村干部任期内村集体财产是否增加,债务是否下降,资金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制度是否完善;二是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缴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有无坐收坐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分集体资金和“帐外账”问题,各项支出是否按标准、按程序审批、报帐;三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主要审计集体财产处理是否合理合法,集体财产是否及时入帐,债权、债务管理是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等。审计结束后,由工作组逐村拿出审计意见,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活动,切实加强了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村财镇管活动,同时,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了村级财务管理、使用规范。(罗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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