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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郭镇推行决定事项挂牌公示督办销号制度
2012-08-23 17:08
为了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略阳县郭镇党委近日制定出台了《党委政府决定事项挂牌公示督办销号制度》,以此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勤政高效、求真务实的政府新形象。
该镇按照挂牌公示、检查督办、办结销号、责任追究的步骤进行实施,将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办理的事项,党政领导批示办理的事项以及需要按时限办结的其他事项,均定为挂牌公示督办销号内容。挂牌公示督办销号内容确定后,按照领导、干部分工,明确主抓领导、主抓干部,夯实办理责任,同时明确办结时限,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该镇还实行跟踪督办制以及责任追究,对于没有按时限办结,造成工作失误的,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略阳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和《警示训诫三项制度》以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还实行奖惩激励机制,将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考评挂钩,与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奖优罚劣,对于连续2次、累计3次没有按时完成办结销号任务的干部,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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