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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局“五项制度”打造“阳光政务”
2012-08-23 17:08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围绕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开体系和监督网络,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办事公开制度。
       二是建立权力分解制度。对局属单位权力运作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明确权限,分工管理,使办事的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是推行公开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投诉窗口,公布举报电话,纪检组实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反馈投诉处理意见,保障政务公开健康发展。每季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股室、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股室、下属单位及时进行纠错整改。
       五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称职、弄虚作假和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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