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雀寺镇党委紧紧围绕县委全委会和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以及中省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创新“四查四督”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紧抓党建及脱贫攻坚两大中心工作,力促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目标实现。
一是“查作风,督效能”。镇党委结合一季一督,以及日常开展的督查检查,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季度督查排名靠后、重点工作开展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干部,开展警示提醒谈话21人次。同时,扎实有效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不严不实、思想懈怠,且多次出现工作失误的2个村支部书记、4个村文书人选进行了撤职调整,在镇村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警示效果,干部精神面貌有了极大的提升,有效促进了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是“查问题、督整改”。针对各级督查检查中反馈的,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以及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镇党委对各村、各单位开展一季一督查摆出的问题,督促各村支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不定期督查整改成效。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大会通报、点名批评,并计入个人或单位年度考核扣分依据,实行联村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捆绑”追责机制,以此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查重点、督落实”。当前,党建和脱贫攻坚是我们各级所面临的两大重要政治任务,镇党委结合主题作风建设和“一聚焦、三对标”活动开展,每次督查检查中,都把这两项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扎实推动两大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是“查制度、督规范”。按照主题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为了切实增强全体镇村干部的自觉性,镇党委修订完善了《白雀寺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脱贫攻坚“四支力量”管理办法,通过一些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规范了“管人管事”的常态化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