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到2018年底全镇实现228户贫困户、839名贫困口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观音寺镇出台实施“三单管理”制度,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目标任务。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抓落实。围绕全镇5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个深度贫困村、4个重点贫困村、1个一般贫困村的年度脱贫任务,对照“户5条”和“村7条”要求,逐村确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户确定帮扶措施和增收项目,逐人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定到村项目清单、到户措施清单和到人责任清单,明确项目到村、措施到户、责任到人及完成时限;经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将“三单”交付相关责任人,镇脱贫攻坚指挥部抓统筹安排,镇纪委按目标任务抓督查考核,各包抓责任人抓工作推进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严格程序,强化措施抓推进。一是项目清单到村。根据上级文件下达全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各项具体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按期完成。二是措施清单。四支力量、村“三委”干部、帮扶人和包抓责任人逐户与贫困户商定本年度具体帮扶措施,由包抓责任人负责日常推进落实,帮扶人负责协调推进落实。三是责任清单。四支力量、村“三委”干部和包抓责任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包抓帮扶小组,重点对今年计划脱贫的839人实行划片联户包抓,由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对各包抓帮扶小组的帮扶工作进行联络、协调、指导、督促,由包抓责任人负责日常帮扶工作开展。
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抓运用。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示范引导与追责问责并重,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定期通报。原则上驻村工作队每月向镇党委述职时,“三单”推进和完成落实情况是重点述职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或迟报、漏报、虚报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帮扶干部和各驻村工作队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之一。二是约谈整改。在通报的基础上,对因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导致相关政策无法落地或存在工作选择性落实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提请镇党委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整改到位。三是问责追责。对确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没有按期完成或论虚作假、敷衍应对、因工作失误,在省市县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损失,镇纪委将进行严肃追责定格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