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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寺镇:镇纪委“四个抓手”夯实监督执纪责任
2018-07-19 16:56 孙广冲 党燕 

 

抓组织协调,当好参谋助手。镇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醒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经常性与分管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截至目前,全镇已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

抓监督执纪,发挥职能作用。镇纪委积极发挥纪检职能作用,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对全镇扶贫领域以奖代补、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3次,发现问题7处,及时督促整改7起。认真把好村级换届工作村级代表资格条件和素质审查关,有效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抓查信办案,加大查处力度。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不积案、不压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今年以来镇纪委共收到来信来电来访以及上级转交信访件共4件,立案3起,审结2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

抓党风宣传,提高廉政氛围。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领会了党的十九大、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积极撰写相关新闻稿件,截止6月底共在陕西党建网、嘉陵清风等网站刊载我镇党风廉政稿件12篇,营造了“诚信、责任、和谐”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灵活运用督查通报,截止目前全镇共发督查通报5期,针对镇村干部考勤、参会、纪律、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效推动了当前脱贫攻坚、党建、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全镇形成了追赶超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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