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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素河镇纪委用好督查手段确保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取实效
2019-07-16 15:26 苟玉斌 

自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打响以来,乐素河镇纪委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每月开展2次督查,重点工作任务跟踪督查,竭力为全镇整体脱贫退出提供良好的纪律作风保障。

列好督查清单。镇纪委根据镇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每周例会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详细列出督查清单,确保督查有依据。将各级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情况、驻村“四支队伍”在岗情况列入必督内容。

实地开展督查。镇纪委首先对参加督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其次组织人员定期或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组到村后根据督查清单内容简要听取“两委”负责人工作汇报,逐项查阅工作资料,发现问题紧盯不放,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不能现场解决的约定时间整改,镇纪委到时安排人员开展回头看,绝不让问题重复出现。

注重结果运用。结合“三项机制”运用,将平时督查情况与镇干部年度目标责任书兑现、村干部绩效工作评发、驻村工作队评优评先挂钩。一是按月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组详细记录督查情况,镇党委每月汇总发布一期督查通报,曝光存在问题的人和事,表彰先进典型。二是纪律作风问题处理。重点是工作日不在岗、出勤不出力,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成效差等现象。属是镇村干部的,第一次通报,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将通报批评,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第三次通报批评,镇纪委给予纪律处分。属上级派驻的干部,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通报发至派出单位,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第三次通报发至派出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在村的给予党纪处理。三是工作存在的问题处理。一般性问题督查组现场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造成一定影响的通报批评,由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重大失误影响全镇,并被县上通报的,镇纪委以纪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四是先进典型奖励。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先进人和事,给予通报表扬,并逐月进行记载,年底在个人考核中增加相应的分值,同时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镇干部年终责任书兑现挂钩,并优先推荐先进,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推荐。县上派驻的干部,在各类先进评选中优先推荐,将平时督查的结果作为推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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