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冲刺脱贫摘帽,观音寺镇结合同步开展的“三比一提升”行动,出台八条规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四支队伍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和紧迫感,以攻坚之勇和“绣花”之功,推动年度脱贫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坚决打赢攻坚战。
一、必须严明纪律。在脱贫摘帽决战时期,全体干部(含驻村工作队)除家中红白喜事、身体原因外,一律不准请假。包村干部早上八点半之前到村到户开展工作、晚上处理业务,驻村工作队白天到户开展工作、晚上加班整理档案资料。
二、必须压实责任。实行联村领导包联责任制,每天到村到户工作开展工作,带头现场解决难事、硬事;“四支力量”担负工作落实责任,每天到户实地查看情况、落实任务、解决具体问题。
三、必须聚焦核心。全体干部(含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必须聚焦全体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核心,逐户研究解决收入(产业)、住房、饮水、医疗、就学、人居环境、政策培训、认可度等核心指标问题,确保户脱贫过硬。
四、必须日清日结。四支力量每天早上召开晨会,汇报前一天工作、安排当天任务,开展村情户情政策工作培考练,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每天工作清零。
五、必须到户帮扶。干部必须坚持到户到现场扎实落实“四送八看”要求,驻村工作队负责督促干部按各级规定开展帮扶,指导解决具体问题、提高群众认可度。
六、必须严督问责。坚持周督周通报制度,对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到位的一律追责,凡连续被镇纪委通报3次以上或者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到人、到户的,属镇村干部的,由镇纪委直接给予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属驻村工作队的,函告派出单位督促问责处理。
七、必须强化考核。联村领导考核与包联村考核结果捆绑挂钩;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各级考核中不能做到村情户情政策工作一口清,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个人和所在村队一律不得评优;帮扶干部考核结果直接与帮扶户帮扶成效捆绑,对于所包联户出现错退、漏评问题或在各级考核评估时出现工作不认可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且扣发年度奖金。
八、脱贫摘帽期间严禁饮酒。凡影响工作推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工作的,严肃追责并扣发年度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