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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略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我县相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2022-08-08 08:59  

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略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我县相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党委(党组),县委各机关及直属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党组,县群团党组织,各驻略单位党组织:

按照县委安排,县纪委监委对省乡村振兴局反馈我县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在坚持惩前毖后、推动工作的原则下,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正风肃纪,警示提醒,追责问责

(一)关于“基础信息错误率高、基础信息质量差”的问题

黑河镇高家坎村关明汉、白水江镇封家坝村刘跃进、郭镇北河沟村李发宝等3户存在错号问题;观音寺镇毛垭子村郑付云、金家河镇惠家坝村冯维兴、郭镇北河沟村罗发彦等3户存在空号问题;郭镇吴家河村陈顺跃户存在停机问题。

以上问题反映出个别帮扶联系人、村干部责任心缺失,开展帮扶联系工作不实不细,致使抽查电话接通率、群众满意度较低,给全县防返贫监测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分别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黑河镇高家坎村村文书(兼村扶贫信息员)唐恩新、县市场监管局驻吴家河村干部万长银予以诫勉;对县信用联社理事长李海红、县民政局干部姚斌、县融媒体中心干部赵淼、县信用联社干部王云远予以批评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干部王小群问题移交其单位,由单位对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二)关于“没有人入户核查或打电话核查”的问题

徐家坪镇刘家庄村李生辉、药木院村刘德军;白雀寺镇一里沟村刘停富;乐素河镇石瓮子村赵长花;郭镇郭镇街村邓万平;横现河街道石坝社区苟成、石状沟村周明金、毛坝村陈永芳;接官亭镇亮马台村王平安;五龙洞镇五龙洞村白玉明;黑河镇木家河村魏素琴;金家河镇惠家坝村惠建文等12户存在入户核查或打电话核查不到位的问题。

以上问题反映出帮扶联系人工作作风不实,落实帮扶责任不到位,开展帮扶联系工作措施不力,给全县防返贫监测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徐家坪镇党委副书记景刚予以诫勉;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派驻石状沟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李杰予以诫勉;分别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白雀寺镇干部赵生华、县政府办干部张耀中予以批评教育;分别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石瓮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何荣财、接官亭镇纪委书记邹书军、县市政所干部张新荣、五龙洞镇干部田园、黑河镇组织委员张珂、县经贸局干部王敏、县广播电视台干部张煊予以提醒谈话。

(三)关于“医保和突发严重困难”的问题

徐家坪镇大水沟村程素平因4岁孩子恶性肿瘤术后,化疗等治疗费用高,存在生活困难的问题;白雀寺镇一里沟村刘停富户存在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以上问题反映出帮扶联系人给群众宣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到位,给全县防返贫监测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县纪委监委分别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农技中心干部马旭东、白雀寺镇干部赵生华予以提醒谈话。

二、惩前毖后,引以为戒,扎实整改

省乡村振兴局反馈相关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县一些帮扶联系干部工作作风漂浮、不扎实,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帮扶联系责任不实,落实帮扶措施不精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工作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是扛牢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扛牢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行动,对上级反馈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成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省级挂牌督办工作顺利推进,以过硬成效如期实现摘牌目标。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全县各帮扶联系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帮扶联系工作纪律要求,做好常态化入户走访和政策宣传、落实等帮扶工作,准确掌握帮扶对象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做好群众思想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解决困难,交流感情,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帮扶联系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将盯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尤其对屡犯问题且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中共略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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