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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1-22 10:02 张利民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就查处的3起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寺镇青白石村党支部书记景兆安履职不力问题白雀寺镇青白石村贫困户景某某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选址建房。该村党支部书记景兆安监管不严、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景兆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黑河镇李家坪村村委会委员任朝红私建圈舍问题。2018年6月黑河镇李家坪村村委会委员任朝红将自家位于李家坪村唐家沟组的旧宅基地进行了腾退。2020年3月在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地修建320平方米的圈舍,用于生猪养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任朝红身为中共党员、李家坪村村委会委员,不能严格遵守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任朝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黑河镇木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何永丽私建圈舍问题。2019年6月,黑河镇木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何永丽,在未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木家河村基本农田中修建约340平方米的钢结构鸡舍。2020年4月,将鸡舍地面进行硬化并加盖围墙改造成猪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何永丽身为中共党员、木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不能严格遵守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违规建房破坏基本农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何永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政治监督职责,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要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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