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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明矩强筋骨以行践知铸铁军
2026-07-28 16:53 狄卫红 

引言

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强调,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今年7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三化”建设年行动再集中抓两年工作推进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系统提升、三年巩固深化”的总体安排,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推动更多资源力量向一线倾斜,着力提升基层“三化”水平。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神经末梢”,也是监督执纪执法的“一线指挥部”。业务用书是“作战手册”,办案纪法则是“破敌之矛”。面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避免“本领恐慌”,做到“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去年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探索以“学、研、践、悟”为抓手,推动业务用书从“案头”走向“手头”,让办案纪法从“纸上”落到“地上”。

一、以学促知:在“深学细悟”中补齐业务用书“空心化”短板

长期以来,基层办案存在“经验主义”惯性,部分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工具书”的学习浮于表面,遇到疑难复杂问题仍习惯于“翻旧账”“凭感觉”。为此,我们着重解决“学不深、用不活”的问题。

一是推行“沉浸式”研读。坚持“领学+自学+考学”相结合,班子成员带头精读业务用书,开展“每周一章节、每月一研讨”活动。重点不是“划重点”,而是对照书中条款复盘本地以往案例,看程序是否合规、定性是否精准。为全系统统一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问答》《监察机关管辖101个罪名办案指引》《新型职务犯罪疑难案件认定》等业务用书,为案件办理各环节提供样板标尺。

二是编制“本土化”指引。组织业务骨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书中的流程图表化,对标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略阳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对线索归口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等环节逐一明确操作规范。同时制发《略阳县纪委监委规范运行制度汇编》,建立“室组地”问题线索处置审核机制,坚持对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先后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13次,精准提出处置意见,每月形成《专报》直报委主要领导,推动承办部门及时高效处置线索。绘制覆盖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全流程的“办案导航图”,下发至各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确保基层办案有规可依、有图可循。

【短评】学规是基础,用规才是关键。业务用书不能成为书架上的“装饰品”,而应成为办案一线的“导航仪”。流程图的价值在于将书本规范转化为行动指南,让制度真正“活”起来。

【纪法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对基层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是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的基本依据。

二、以知促行:在“实战练兵”中补齐办案纪法“同质化”短板

针对基层干部“谈话突破能力不足、证据标准把握不准、文书撰写表述不清”等共性“纪法短板”,我们摒弃“纸上谈兵”,把练兵场搬到办案一线。

一是“以案代训”强基。打破室组地界限,建立“片区协作+专案跟班”机制。采取“跟班学习+实战练兵”双轮驱动,适时选派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关键岗位跟班学习。去年以来,机关开展培训755人次;通过跟班跟案学习,抽调参与市县巡察和县委重大专项工作等实战练兵80人次。落实年轻干部“双导师”制度,由业务骨干与年轻干部结对,重点传授如何从复杂线索中筛选关键信息、如何在谈话中捕捉矛盾点、如何运用大数据辅助核查。近三年,新招录公务员15名,从系统外转任科级干部10名,补充法律、会计等专业背景干部18人,监督执纪执法人员编制占比67.6%。

二是“复盘评查”提质。建立“案件复盘+质量评查”机制,对2025年以来已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四个维度逐案过筛。对发现的谈话笔录不规范、证据链闭环不足等“纪法瑕疵”,现场反馈、清单整改、对账销号;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举一反三、防止再犯类似错误,让“痛点”变成“得分点”。

三是“一案四审”把关。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纪委监委镇案县审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县纪委监委“镇案县审”工作机制,出台《略阳县纪委监委“镇案县审”内审员工作办法(试行)》,对镇(街)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四审”:一审,由镇(街)纪(工)委在案件办理结束后开展初审,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二审,初审结束后,镇(街)纪(工)委将案件资料送至协作区纪检监察室开展内审,重点审查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三审,内审结束后,呈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开展协审,再次全面审核案件材料;四审,镇(街)纪(工)委根据各环节反馈问题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审理报告提请镇党委审议。通过层层把关,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中“定性不准、程序不规范、证据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县案件查办质效双提升。

【短评】办案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基层案件虽小,但连着民心。“以案代训”解决的是“人”的问题,“复盘评查”解决的是“案”的问题,“一案四审”解决的是“制”的问题——三者一体发力,才能从根本上补齐基层办案短板。

【纪法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零二条对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五条对移送审理程序提出具体要求。

三、知行合一:在“守正创新”中检验学用结合实效

学用结合,最终要体现在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上。

一是执纪执法更加精准稳妥。通过系统学习业务用书和“一案四审”机制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定性不准、程序不当引发的申诉案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更加坚定、规范履职更加主动、从严履职更加严实。

二是为民护利更加可见可感。我们将学用成效延伸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针对基层“微腐败”和“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纪法,快查快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把“三化”建设年行动与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学习教育、加强正风肃纪反腐、攻坚集中整治等结合起来,以工作成效检验建设成果。

【短评】学的效果怎么样,办案质效说了算;干得好不好,群众满意是标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最终体现在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是真正的“守正创新”。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方式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明确监察机关应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语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李希书记强调,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必须落到推动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业务用书是静止的,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是动态的。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肃纪第一线,唯有将业务用书当作“枕边书”,把办案纪法练成“硬功夫”,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在学中干、干中学,持续补齐能力短板,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称号。下一步,我们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三化”建设年行动,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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