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创新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贫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太谢谢你们了,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们把纠纷解决了,法律援助中心是真心帮咱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晏某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3年2月,王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途中,超越前方同向晏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两车发生刮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晏某某及乘车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汽车驾驶人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纠纷久拖不决,一度陷入僵局。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通过核查案情后,了解到双方有意愿坐下来解决,存在调解可能,本着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联合属地略阳县兴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劝导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当场由汽车驾驶员王某某一次性赔偿摩托车驾驶员晏某某误工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衣物损坏费共计7000元整,双方握手言和,一场4个多月的纠纷现场得到化解。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小额赔偿民事纠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有效解决了小额民事纠纷通过诉讼程序成本高、维权周期长、当事人消耗大的问题,体现了快速援助、快速办理、快速化解的工作优势。
自“三个年”活动开展以来,略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创新,针对案情简单、数额较小的法律援助事项,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援互补”的工作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引导当事人进行人民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将求援事项化解于萌芽状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法律援助新作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