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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纪委监委:用好“三项机制”润滑剂助推干部奋勇争先
2021-06-28 17:27 张利民 

今年以来,略阳县纪委坚持以“正向激励、为担当者担当”为“选人用人”导向,通过看“实”绩表现、看干群评议、重大工作现实能力表现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在“三项机制”的推动下,委机关干部形成了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奋力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业绩”为先导向。县纪委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开”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委机关干部对“三项机制”学习,在委机关倡导“凭实绩说话、靠作风吃饭”的评优树模导向,坚持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使用干部原则,县纪委常委会先后向组织推荐使用3名优秀驻村干部,评选2名年轻干部为市级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让“愿干事、能干事”埋头实干苦干的干部及时得到组织认可。

牢固树立“德才兼备”选人标准。委机关注重在“年轻”干部培养中加强党性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传帮带”结对子工作机制,先后为18名刚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安排了“师傅”,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子、跟班学习、办案协作联动等有效机制,使各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干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为“年轻有为青年”健康成长施展才华提供了“舞台”,先后有3名优秀镇纪委书记被组织提拔使用,1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平级重用。

牢固树立“制度先行”考核机制。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委机关制定了《县纪委监委纪委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机关干部请销假、干部绩效奖惩分配等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及时将“三项机制”重要内容贯彻于干部年度绩效奖惩考核方案中,不断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通过对考核结果的运用,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用制度激励推动干部”的良好机制,激励引导干部真抓实干、主动作为,自觉忠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助推委机关工作追赶超越、创先争优。(略阳县纪委监委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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