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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纪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4案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2020-12-04 09:40 狄卫红 略阳县纪委宣传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略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重拳出击,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优化了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5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4案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目标要求,印发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工作措施、运行机制和工作重点,以层层约谈、督导、督办等方式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落细。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照“包片负责、一督到底”原则,聚焦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齐抓共管责任,重点督查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实等问题,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把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效果。

深挖细查线索严格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要求,对2016年以来已查结的532件纪检监察案件开展逐案核查;对县公安局查处的12起涉黑涉恶案件、1258起刑事案件;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431起(含涉黑涉恶案件1起)刑事案件;县法院审结的287起刑事案件、1起涉黑涉恶案件、20起相关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仔细甄别研判,确保案件起底无遗漏。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765名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逐一进行资格联审,排查清理10名问题人员;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河道采砂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教育、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行业部门开展了行业治乱专项行动。

合力攻坚到底设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扫黑除恶监督举报平台,广泛动员群众监督举报。建立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机制,规范线索受理、研判、分办、督办等程序,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深入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能存在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情况,坚持实行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收到的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分办、限时办结,重点案件线索由县纪委常委督办指导;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逐案研判,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过筛”;对重要问题线索,建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抽调组织、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8个调查组,强力推动案件突破。实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处、治理一方的目的,为优化、提升略阳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略阳县纪委监委狄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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