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总体部署和各镇党委政府推进河长制有关工作部署。近期,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在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徐家坪镇药木院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裴志明,村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监督员裴明光在履行河道采砂监管职责中失职失责的问题。药木院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河道巡查员)裴志明和药木院村村级河长制监督员裴明光,本应对药木院村所辖河道积极发挥监管职责,对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报告和协调处置。但二人却不认真学习和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讲话精神,不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总体部署和镇党委政府推进河长制有关安排,致使村内发生非法采砂案件,严重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裴志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级河长在明知村两委没有河道采沙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却在2020年4月,口头同意该村村民蒲某(养猪厂老板)、邓某等人在修建养猪厂房中自行在药木院村邓家坝双庙岩河段内采沙,并与蒲某,邓某等人口头协议,每采一车河沙给邓家坝村民小组交150元钱,共计非法收取采砂费1.85万元,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县纪委分别给予裴志明、裴明光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道采砂管理若干规定视若无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河道生态保护及河道砂石监管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教训深刻。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本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目前,我县正在积极探索“以新发展理念谋划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发展,以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带动发展”的绿色发展之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加强秦岭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加强河道沙石监管极端重要性。各责任单位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做秦岭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忠诚卫士。
二要持续转变作风,强化监督管理。全县河道砂石管理责任单位要坚决整治在河道砂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同时,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制止和纠正在河道砂石管理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要严明纪律规定,严查违纪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纪律保障工作,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河道采砂领域不正之风的督查和问责,严肃查处主体责任单位在监管中存在的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违纪插手或参与砂石开采、经营谋利等行为。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为高质量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