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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阳县财政局四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0-10-14 16:09 李小燕 略阳县财政局

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兜牢“三保”底线,县财政局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促发展、惠民生、保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编制、执行、制度、公开”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严格制度管理。该局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等一系列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办法,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肃了财经纪律规定,加大了支出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与部门预决算在法定时间内同步公开,并就“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安排使用、增减原因作出详细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

严格预算约束。年初编制预算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改革措施,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监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积极落实公用经费压减10%的相关要求,强化过程管控。

严格报账审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预算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和公务消费行为,对无公函和接待审批单的、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一律拒绝办理支付。

严格检查问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严格督查考核,每年不定期与县纪委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阳光运行。截止9月底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3.7%;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3.8%,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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