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素有“富山盛况”美誉,境内已探明矿藏有30余种,形成了以采选、冶炼等为主的工业经济,全县有规模以上企业17户,中小企业5416户,企业年产值达92.65亿元。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发展环境保障工作, 2007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办公室。五年来,县整治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企地共建共赢发展道路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企业环境整治工作机构。2007年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属县政府常设议事机构),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剂编制,抽调人员,配置专职副主任,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用车。
二是健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保障机制。先后制定了《略阳县整治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十条意见》、《略阳县企业货物运输价格参照标准》、《略阳县企业评价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企业发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企业25天宁静工作日制度实施方案》以及保障企业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和企地政沟通协调制度,乡镇、部门一把手保障企业发展环境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项目乡镇全力抓、相关单位配合抓、上下一心合力抓的保障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协调服务作用。2007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50余起;督查督办企业发展环境中的重大事项30次,开展行风、政风督查工作65次;建立企地共建共赢示范典型1个;为企业减免税费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达2800余万元;先后协调解决略钢、汉钢、邦田化工、诚信公司、金远矿业、白水江铁矿等多家企业因征地、因污染、因补偿等与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340余起。
四是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五年来,县纪委处理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32起32人;公安机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治安刑事案件120起176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23案25人。今年全市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查处工程建设环境领域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4人;破获偷盗工程建设物资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近期排查的案源线索中,确定了3个重点线索,正在调查之中。
整治办成立5年来的探索实践表明,企业发展环境建设,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建设是保障,打击处理是手段,企地共赢是目的。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保障企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弘扬企地共建共赢的先进典型,持之以恒地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