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全市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略阳县确定“四四二三一”工作法,扎实推进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确定四个重点。一是以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为重点,对全县征地拆迁补偿,特别是十天高速征地补偿进行逐个清理,看款项是否拨付到群众手中,有无贪污、挪用等问题;二是以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摸排,对已经掌握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三是以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为重点,开展线索摸排,对堵工阻路、强买强卖等影响项目实施的人和事进行严厉打击;四是以深挖幕后操纵者为重点,对利用各种时机,各种事由,煽动闹事、幕后操纵的人,进行深入调查,严厉打击处理。采取四条措施。一是深挖线索。新成立一个案件线索排摸组,由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检察、财政、发改、审计、国土、住建、信访、整治办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摸排出的线索采取直通车形式直接上报检察院,便于及时调查取证。纪检、公安、整治排摸线索的三条线不变,继续发挥原来职责。二是加强宣传。加大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的跟踪宣传报道,起到良好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依法打击处理。各组抓紧有效工作时间,力争在6月份,集中公开处理一批案件,在社会上进行宣传,打出工治工作的声威和气势。四是进镇入企检查调研。整体联动,紧密配合,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重点镇村、企业开展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检查、调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扎实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处理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一般性矛盾纠纷与专项治理重点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环境的关系。搞好三个治理。一是分行业、分领域一条线进行行业领域治理;二是在工程建设、企业及矛盾集中区,进行全面集中的区域治理;三是对于重点问题、重大矛盾、重要线索进行重点治理。达到一个目标。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整体配合,深入治理,以治理的新成效营造新环境,打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