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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环境领域案件查办工作
2012-10-18 15:44 县检察院 李志创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紧抓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契机,扎实开展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职务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略阳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邵恭友为组长,副检察长王化军、纪检组长杨宝汉、政工科长杨合合为副组长,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紧密协作,形成强大合力。自侦部门加大摸排线索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把重点放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施工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方面。控告申诉部门加大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侦监、公诉部门积极配合,对侦查机关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办理的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及时、高效、快速办理,与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突出重点,迅速查办案件。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略阳县检察院查处了原天津中医院院长、分管基建的副院长、原县卫生局局长、原妇幼保健院院长、原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校建办副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案件;查处了何家岩西渠沟村支书、村长、车队队长转包施工项目、私分工程款差价案件;查处原白石沟乡财政所所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出的方法窃取十天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查处原白石沟乡某村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发放过程中套取十天高速土地征收补偿费及挪用公款案件,并查处其伙同该村主任、村文书采取虚造报地上附着物的方式套取十天高速征地赔偿款进行私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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