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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重申“六不准”禁止公职人员举办参加“谢师宴”
2015-07-21 15:37 李维刚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弘扬新风正气,狠刹奢侈浪费,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子女毕业、升学之机大摆宴席,借机敛财,收受礼金,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树立公职人员良好形象,略阳县纪委重申“六不准”禁止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参加“谢师宴”。

不准利用子女毕业、升学之机举办“谢师宴”等宴请活动,借机敛财,收受礼金;不准参加“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不准用公物、用公款支付“谢师宴”有关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请柬、电话、短信、微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谢师宴”送礼;不准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分批次、分地点举办“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不准参与操办。

县纪委将通过受理举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参加“谢师宴”等宴请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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