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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完善问责机制切实解决“为官不为”问题
2016-01-04 20:08 闫旭锋 

 

略阳县纪委按照“三严三实”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出实招、下重锤着力解决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持续营造全县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的浓厚氛围。

 

深入学习研讨,增强思想自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通过专题研讨、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编印学习手册、开展各镇(街道办)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理解“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和敢于担当的深刻内涵,围绕“为官不为”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知责、明责,增强了责任使命意识、示范标杆意识,切实解决了领导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了“为官有为”的基础。

 

严肃问责督责,确保落地见效以全县机构改革为契机,对新任职的22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围绕廉洁从政、敢于担当、“为官不为”进行了专门强调。紧盯县委重大任务、重点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成立督导组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专项督导,对落实不力、不敢担当以及顶风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截止12月底,全县受理信访举报143件、初核线索137条、立案125件、结案125件、给予党纪处分125人,较好的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提振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完善制度机制,促进落实常态化县委转发了《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并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大类表现细化为39种情形。积极探索干部监督考核新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形成科学的考核导向,建立了“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将领导干部的“考核压力”变为“干事动力”,有力促进了干部创业干事的热情,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为官有为”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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