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突出教育培训、全面监督、建章立制、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是突出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我县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推进思想教育常态化。全县各个部门单位、镇在干部培训工作中,都把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重要内容,重点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在履职中的责任意识和清廉意识;在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县纪委采取会议、文件等方式,及时重申和提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焦裕禄》等专题片,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廉政专题学习辅导、三严三实研讨会48期,累计观看电教影片60余部,参与党员干部达8000余人次,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上来,积极适应作风转变的新常态。
二是突出全面监督,夯实工作责任。县纪委、县直纪检组强化对机关部门、镇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八小时外监督检查工作,始终盯紧“细节”,抓住“小节”,切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开展常态化督查。成立以县纪委常委牵头、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联动的6个督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方式,对全县机关部门、17个镇、街道办事处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廉政灶制度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还对6个部门、镇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发现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县纪委每月开展一轮巡察,做到周抽查、月巡察、季通报、年考核。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在元旦、春节、清明和“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县纪委通过现场查看、暗访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使监督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明确纪律要求。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汉中市市委《关于全市深化作风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等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意见》、《关于重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参加‘谢师宴’等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等一系列完整的规范性文件。坚持用铁的纪律和刚性约束机制管人管事。
四是突出责任追究,确保取得实效。强化执纪问责,从严正风肃纪。一是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坚持从严查处作风建设违纪行为,对发现的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约谈;对顶风违纪以及“四风”方面的典型案例问题,在全县点名曝光。二是建立责任倒查、连带问责制度,对违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滋生蔓延。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案8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