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立足执纪监督问责,以农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常规工作,今后每年定期开展违纪线索摸底排查、集中查处、落实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三是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组织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四是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责任。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综合协调、线索管理、办案协作区、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查办案件等工作逐一落实到党风室、纪检室、信访室、办公室等科室,做到了责任到室到人。五是明确工作方式。从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推进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