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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三举措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09-21 15:34 罗丽丹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陕纪发[2015]8)和全市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根据省市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印发我县《关于开展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成立查处“四风”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日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职责任务,确保了全县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夯实责任。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坚持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立足执纪监督问责,以农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常规工作,今后每年定期开展违纪线索摸底排查、集中查处、落实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组织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责任。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综合协调、线索管理、办案协作区、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查办案件等工作逐一落实到党风室、纪检室、信访室、办公室等科室,做到了责任到室到人。明确工作方式。从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推进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执纪监督,推动任务落实。结合年初纪委监督责任分工分组和深化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各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四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认真落实办案协作区全覆盖和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及时调整办案协作区设置,选派县纪委6个科室6名业务人员驻到协作区指导办案,抽调6个协作区6名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跟案学习,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

通过各项措施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方面违纪违规案件15件1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7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案件2件2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5件5人、失职渎职案件17件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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